新型商业模式包括配售一体化模式、综合能源服务模式以及"配售一体化+能源综合服务"模式,其中:
配售一体化模式:在国外有许多配电网都是由私人进行投资和建设,例如法国、德国等欧洲国家,特别是德国,由于九十年代未私有化浪潮,大部分配电网资产都落在了私人手中。之后随着售电市场的开放,诞生了许多拥有配电网资产的配售一体化售电公司,这样的售电公司相对其他售电公司最大的区别在于,公司不仅可以从售电业务中获得收益,同时还可以从配电网业务中获得配电收益。
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在国外一些售电公司在开展售电业务的同时也对该地区开展其他能源甚至公共交通、设施等服务,也就是城市综合能源公司。这类公司一般都提供供电与供气服务,客户可以与公司单独签订用电或是用气合同,公司也会提供综合能源套餐。相对于单独签订合同,同时与公司签订供电与供气合同能够得到更多的优惠,这也是这类公司吸引及留住客户的重要手段。
此外,有一些地区性综合能源公司还提供供热、供水、公共交通等服务,让客户可以享受多方位的能源服务"配售一体化+能源综合服务"模式:在售电侧和配电网同时放开的情况下,同时拥有配售电业务,并且能为园区内电力用户提供增值能源服务的公司将深度受益。一方面,负责园区售电业务可以直接从市场化的协议购电或集中竞价交易中获取发电侧和购电侧之间的价差利润,同时还可获得园区内各电力用户的电力需求数据,是用户数据的第一入口。更为重要的是,以用电数据为基础,为用户提供能效监控、运维托管、抢修检修和节能改造等综合用电服务可以有效提高用户的用电质量并增强客户粘性,同时从盈利能力更强的服务类业务中获得更多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