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量
定义变量的基本方式
DATA <name> TYPE <type> [VALUE <val>].
<name>:指定变量的名称
<type>:指定变量的数据类型
<val>:指定<name>的初始值
示例1
定义变量lv_data1和lv_data3
输出结果:
定义变量也可以使用LIKE关键字
示例2
输出结果:
系统变量
可以在SAP中的SYST表中找到系统变量的完整列表
常用的系统变量https://blog.csdn.net/Hudas/article/details/135636557
2.常量
我们可以在 CONSTANTS 语句的帮助下定义常量
CONSTANTS <f> TYPE <type> [VALUE <val>].
<f>:指定常量的名称
<type>:指定变量的数据类型
<val>:指定<f>的初始值
示例1
输出结果:
提示Tips:CONSTANTS定义的常量,其值不能更改,否则会报错
补充扩展
输出结果:
在上面的代码片段中,employee是一个由name,organization和place字段组成的复杂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