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后评价】《四川省政务信息化后评价指南》(DB51/T3060-2023)-标准解读系列

《四川省政务信息化后评价指南》(DB51/T3060-2023)是四川省关于政务信息化项目后评价的地方标准,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2023年6月1日实施,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归口并解释。该标准规定了四川省政务信息化后评价的原则、内容、方法、程序和机构,适用于策划、组织、实施各种类型四川省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后评价工作。政务信息化后评价是指对已竣工验收的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目标、执行过程、结果、效益、作用和影响等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的活动。以下将从多方面内容对标准进行解读:

一、评价方法

主要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包括:

综合评价法:多指标综合评价,需注重评价指标选取和权重设置,计算机普及增强了其可操作性。

逻辑框架法:通过投入、产出、具体目标、宏观目标四个层面对项目分析总结,会形成"问题树""目标树"和"规划矩阵"。

层次分析法:将复杂问题分解为多个层次,求解判断矩阵特征向量获得权重,再通过加权求和得到总权重,标准附录B中有相关计算示例。

二、评价指标

指标体系包括四个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下又分多个二级和三级指标:

投资决策与建设管理:包含项目投资决策、项目建设管理、资源利用水平、业务应用集约化发展水平等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涉及政策衔接、技术方案等。

运维水平:有项目运行情况、运维组织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等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如系统可用性、运维制度保障等。

应用效果:涵盖应用程度、管理和政务服务效能、信息资源共享及数据归集效果等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包括功能应用率、公共服务普惠改善程度等。

项目效益:包含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应用前景等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有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节约行政成本等。

三、评价程序

主要包括五个阶段:

前期准备:确定评价对象、成立评价小组、制定方案等。

项目应用机构自评:应用机构编写并提交自评报告及相关资料。

实施评价:开展收集和审核文件资料、现场测评、综合分析等工作。

评价报告撰写:进行初步报告撰写、修改、提交正式报告及建立档案等。

评价结果应用:反馈评价结果、进行问题整改及采信应用等。

四、总结

《四川省政务信息化后评价指南》(DB51/T3060-2023)从基本信息、核心术语、评价原则、方法、指标体系、程序到组织管理,再到附录中具体的指标与计算示例,构建了一套完整、系统且具有针对性的政务信息化后评价体系。这一标准的实施,不仅为四川省各类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后评价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操作规范和科学依据,更有助于通过规范化的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持续优化项目投资决策、建设管理、运维及应用水平,从而提升政务信息化项目的整体效益,为推动政务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