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简介:参考刘贯春做法将2017年视为政策冲击的第一年,当年及之后年份赋值为1,此前年份赋值为0。国地税合并前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征管的企业赋值为1(实验组),其余赋值为0(对照组)。具体划分依据2008年后注册企业:按流转税类型归属(增值税→国税局,营业税→地税局),合并后新税务机构延续国税局管理模式,故地税原管企业受影响显著,符合实验组特征。

数据来源: ,基于 2013~2020 年非金融类上市公司数据
时间范围 :2009-2023年
包含指标:
id year 行业代码证监会2012年版 行业名称证监会2012年版 当年ST或PT为1否则为0 样本区间内ST或PT为1否则为0 金融业为1否则为0 资不抵债为1否则为0 上市年份 成立年份 所属省份代码 所属省份 所属城市代码 所属城市 上市年限 成立年限 是否央企 是否央企2 企业性质 是否外资 treat 是否营改增行业 post 国地税DID
样例数据:


参考文献:
国地税机构合并与政府补助策略性调整_张浩天.pdf
税收征管独立性与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基于国地税合并的准自然实验_刘贯春.pdf
包含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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