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几家在奶茶粉上擅用"大白兔"标识,被诉商标侵权,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该行为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构成对光明公司商标权的侵害,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鲜果某公司赔偿16万元,阳某公司对其中8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大白兔"是中国驰名商标,特别在食品相关的类别享有跨类保护,普推知产商标老杨查询,"大白兔"商标的持有方早在80年代就在多个类别注册了同名商标,不说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人家早注册了明显侵权,由于"大白兔"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会对商品来源造成混淆,虽然两者大白兔图形有些区别,奶茶粉和糖有些区别,大但都是零食,含有糖类成分,生产都是食品公司,销售渠道基本是一样,普推老杨还看到此前安微芜湖案例"奶白兔"侵权"大白兔"判赔100000余元。
企业在申请商标名称或图形及使用时,最好还是避开知名及驰名商标,因为这个不仅是商标近似的问题,还会涉及商标侵权,会承担较大的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