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民法典基本规定前两条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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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的话,看不看都行,反正啥都不懂的情况下看目录也看不出什么,但后面要把目录记下来,要能说清楚目录的顺序。

然后 我们从总则这里开始解读

第一章 基本规定,一共有12条,是整部民法典最核心最底层的总规矩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一条讲述的是为什么要制定民法典,目的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调整民事关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制定民法典的依据则是我国宪法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这句话首先是弄清楚谁和谁之间的事?(平等主体)

民法管的是地位平等的人 / 组织之间的关系,不包括上下级、官管民那种关系。

自然人指向的是普通老百姓,法人很好理解,就是企业代理代言人。

而在法律上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法律上视为 "人" 的组织,都可以视作这里的法人

非法人组织指比如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公司等,不是法人,但也能独立做事的单位。

说清楚范围,然后这句话的意思是:只要这几类主体之间发生纠纷,才归民法管。

这里自然人之间纠纷,比如邻居和你借钱不还

法人与自然人,比如和你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

法人对法人,比如公司之间贸易签署的合同条款

民法典第二条就是在说:民法只管老百姓、公司、社会组织这些地位平等的主体之间,关于人身权利和财产利益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