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编号4131515-s77m
问:
涉及达到"较大金额"的行政处罚,但是在"近三年内",已完成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修复后,是否可以正常参加政府采购?
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均无涉及"较大金额"的行政处罚;
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国库司答:
目前,《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已对外发布。
在该办法实施之前,如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未按相关程序进行信用修复,则不具备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