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充耕地资料收集清单
(一)非项目补充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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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申请函,由自然资源部门盖章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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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耕地矢量数据。重点:存在客土、物料填埋行为地块,额外附上客土与填埋物料来源说明、填埋深度资料,以及具备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环境指标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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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耕地面积统计信息,分行政区划、地类、来源分类的补充耕地面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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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耕地年度变更资料。变更后土地利用现状实地照片,照片需与地块图斑建立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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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相关专项材料。由未利用地、复垦土地开垦形成的补充耕地,必须提交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项目补充耕地
项目资料包含上述全部非项目资料,同时额外增加项目专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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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或其他立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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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前后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实地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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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竣工报告、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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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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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污染检测资料:未利用地垦造、存在潜在污染源区域的补充耕地,需提供资质机构出具的污染指标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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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土填埋专项资料:存在客土、物料填埋行为地块,提供客土、填埋物料来源说明,以及资质机构出具的污染情况检测报告。
二、补充耕地资料审核质控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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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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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