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要素社]
10月13日,柳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产品(公积金核验接口)正式上架北部湾大数据交易中心并完成首笔交易。在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会议室,广西北部湾大数据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责人为柳州市东科智慧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广西联合征信有限公司颁发产品交易凭证。
柳州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本次场内交易,标志着柳州市成为全区第一个完成(地市级)数据运营商授权试点单位,第一个完成(地市级)数据产品交易试点单位。率先在广西北部湾大数据交易中心设立柳州交易专区, 坚实地迈出了柳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的第一步。数据作为第五大生产要素,与劳动力、技术、土地和资本并列为国家经济资源。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有关精神,柳州市从2020年4月即着手积极推进该项工作。2023年初,柳州市成为自治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市,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积极探索试点场景,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当天出席签约仪式的还有柳州市医保局、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柳州市供电局等单位负责人,他们和数字经济专家们一起,共同研讨基于数字要素市场背景下的改革发展之道。探索符合柳州市实际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路径、模式及产品体系,筹谋为该市智慧城市建设、大数据运营进行系统、科学的设计布局。下一步,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柳州市将持续挖掘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场景,发挥柳州作为自治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市的牵引示范作用,激发数据要素的价值,探索数据财政发展的可行性。 早在2020年8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印发了《广西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配合自治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加强宣传引导,促进对已开放数据的增值开发。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数据资源进行研究、分析和挖掘,利用数据资源创新产品、技术和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数据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推动创新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使用主体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开放协议(包括平台协议和专门协议),对公共数据进行开发应用,其依法获得的开发权益受法律保护。
针对不同的公共数据开放类型,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开放授权协议,规范对数据开放和应用的全过程管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如发现数据使用主体对获取的公共数据出现未授权使用、非法滥用、未经许可的扩散和泄露等行为时,应及时关闭数据使用权限。必要时,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数据技术研发、数据服务提供、数据应用实践、数据合作交流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
来源: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