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高内聚,低耦合,模块与模块之间需要最大程度地解耦合,一个模块中的属性和方法应与其处理的任务紧密相关,对于非模块本身的任务通过接口来让其他模块处理
**开闭原则:**编码时充分考虑模块的可扩展性,减少日后对已有的代码块的修改
**里氏替换原则:**在继承体系中,任何基类出现的地方均可被派生类所替换而不产生任何错误
**依赖倒置原则:**继承体系中每个类都应有一个抽象基类,模块之间通过抽象实现
**迪米特原则:**减少模块之间的交互,一个模块应尽可能地只与一个模块交互,最大程度地降低耦合
**接口隔离原则:**只对外提供有效地方法,不要暴露用户不会使用的方法
设计模式
单例模式:
只能实例化一次的类称为单例模式,全局中有且只存在一份,分为饿汉模式和懒汉模式
饿汉模式在main函数之前实例化
懒汉模式在首次获取单例对象时实例化
cpp
//饿汉单例
class Singleton{
private:
static Singleton* _self;
Singletion(){}
public:
Singleton* getInstance(){return _self;}
}; Singleton* Singleton::_self=new Singleton;
//懒汉单例
class Singleton{
private:
Singleton(){}
public:
Singleton* getInstance(){
static Singleton self;
return &self;}
}; //在C++11之后static对象的创建是线程安全的
工厂模式:
模块与模块之间的交互应通过抽象类来实现,而非具体类,当项目中设计到大量类的声明并且这些类具有共同的特征时,建议使用工厂模式来实现对象的创建和使用分离,(派生于同一抽象基类的派生类创建不直接通过构造函数实例化,而是通过一个工厂对象统一实例化)
cpp
//简单工厂模式
class Fruit{public:virtual void fun()=0;};
class Apple:public Fruit{public:void fun() override;};
class Banana:public Fruit{public:void fun() override;};
class Factory{
public:
template<typename FruitType>
static shared_ptr<Fruit> create(){return make_shared<FruitType>();}
};
Apple类和Banana类都派生与Fruit类,二者通过统一的create接口实例化对象
建造者模式:
当一个类的属性比较多时,直接通过构造函数进行构造可能会增加对用户的难度,因此可以将类实例化的过程拆解成一个个小部分,通过不同的方法对小部分进行初始化
建造者模式中涉及五个角色:抽象产品类,具体产品类,抽象建造者,具体建造者,指挥者
产品类是建造者模式中所需要构建的对象
建造者负责对每一个小组件进行初始化
指挥者指挥建造者的构建顺序(在一些对属性初始化没有顺序要求的情况可以不需要指挥者)
建造者模式常常与工厂模式相结合,通过工厂模式生成具体建造者,再由建造者返回目标对象
https://gitee.com/chxchenhaixiao/log/blob/master/builder.cc,建造者代码样例
静态代理模式:
不直接访问目标,而是通过其他方法间接访问目标
宏函数可以视作一种代理模式
cpp
#define DEBUG() debug(__FILE__,__LINE__);
由宏函数DEBUG代理进行调用debug方法,避免每次调用debug都需要手动地传入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