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L3级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背景
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已成为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为了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了L3级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工作。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自动驾驶行业将进入商业化试点新阶段,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L3级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流程
1. 申报流程
L3级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的申报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组成联合体: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需组成联合体,共同制定申报方案。
- 制定申报方案:联合体需参考《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实施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指南》),制定详细的申报方案。
- 政府同意:申报方案需经车辆拟运行城市(含直辖市下辖区)人民政府同意并加盖公章。
- 自愿申报:联合体向车辆拟运行城市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愿申报。
- 审核报送:省级主管部门对申报方案进行审核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2. 遴选过程
四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初审和择优评审。具体过程如下:
- 初审:组织技术专家对联合体申报方案进行评价,重点确保进入择优评审的联合体申报方案无短板漏项。
- 择优评审:向申报试点的联合体反馈初审意见、公布择优答辩提纲。由院士、行业知名专家等组成专家组,重点考察联合体综合能力、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车辆拟运行城市条件、安全管控措施以及试点预期效果等。专家组根据联合体答辩、质询回应情况独立评价。
- 确定试点:四部门根据专家总体意见,并综合考虑产品类别、车辆运行城市特点、申报的自动驾驶功能、企业测试示范基础等情况,在履行相应程序后,确定首批进入试点的联合体。
三、L3级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所需材料
为了顺利通过L3级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申报,联合体需要准备以下主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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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基本情况:包括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的基本信息、资质证明、合作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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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案:详细阐述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设计、研发、测试、安全评估等方面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产品技术规格和性能参数;
- 自动驾驶功能的设计运行条件和激活/退出策略;
- 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保障措施;
- 测试验证方案,包括模拟仿真测试、封闭场地测试和实际道路测试计划;
- 安全员培训和管理方案;
- 应急处置预案和事故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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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同意函:车辆拟运行城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同意函,确认该城市具备支持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设计运行条件和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相适应的公共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通信基础设施等必要的基础设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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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措施:包括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监测平台的建设方案、运行安全保障制度、风险与突发事件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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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告知机制:建立用户告知机制,确保用户充分掌握智能网联汽车与传统汽车在操作、使用等方面的差异。告知信息应明确写入产品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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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证明:试点使用主体为车辆上路通行购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及每车不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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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材料:如车辆注册登记证明、安全员资质证明、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措施证明等。
四、L3级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的意义
L3级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的实施,对于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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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技术创新:通过试点,引导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加强能力建设,推动产品技术创新和性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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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律法规:基于试点实证,加速形成系统完备、务实高效的法律法规、管理政策和标准体系,为智能网联汽车的规模化推广应用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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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安全保障:通过严格的测试验证和安全评估,确保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降低自动驾驶技术应用可能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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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产业融合: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品量产应用,带动汽车与新能源、人工智能、信息通信等产业融合,打造新质生产力。
综上所述,L3级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是我国自动驾驶行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将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