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催生了日益复杂的伦理风险,这些风险呈现多维度、全链条扩散特征,对社会公平、个体权益与公共信任构成严峻挑战。数据安全与隐私侵犯成为最突出的问题,在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全流程中,个人信息泄露与滥用隐患时有发生,不仅侵犯用户权益,更侵蚀社会信任基础。某调研显示,超过60%的用户担忧AI应用过度收集个人数据,而算法偏见则进一步加剧社会不公------训练数据失衡或算法设计偏好可能导致就业招聘、信贷审批等场景出现歧视性结果,老年人、残障群体等"数字弱势群体"更面临被边缘化的风险,信息茧房效应则削弱了社会共识。
就业结构的重构也引发伦理争议。生成式 AI 对初级职位的冲击尤为显著,2023 年初以来,美国就业市场中初级岗位招聘规模持续下滑,在积极部署 AI 的企业中,初级员工数量较未引入 AI 的企业显著缩减。这类岗位多包含重复性高、创新性低的事务性工作,如基础代码调试、法律文件初步审查等,而 AI 处理效率与准确性往往远超人工,导致职场新人职业上升通道受阻,长期可能拉大收入差距。更棘手的是责任认定难题,算法黑箱与多主体参与使得侵权事件中责任边界模糊,追责困难成为治理盲区,进一步加剧社会风险。
二、中国 AI 伦理治理体系:软法引领与硬法保障
面对日益突出的伦理风险,我国已构建起 "软法 + 硬法" 协同的多层次治理体系,以 "伦理先行、依法依规" 为核心原则,引领 AI 向善发展。在软法层面,从 2019 年《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确立负责任 AI 导向,到 2021 年《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将伦理道德融入全生命周期,再到 2022 年《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提出五大治理要求,形成了清晰的政策闭环。2025 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 "人工智能 +" 行动的意见》进一步明确 "探索形成智能向善理论体系" 目标,《人工智能科技伦理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则确立了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等八大伦理原则,为行业发展划定底线。
硬法层面的规制同样不断完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明确伦理审查要求,规范 AI 服务行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将于 2026 年 1 月生效,新增 AI 风险监测评估与安全监管条款;综合性人工智能法已列入立法计划,正在起草过程中。治理架构上,形成了以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为统筹、多部门分工监管的格局,同时通过《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展现中国负责任的大国担当。
三、治理优化路径:从文本到实践的跨越
尽管治理体系初步成型,但 AI 伦理风险防控仍面临原则抽象、法律滞后、责任模糊、治理零散等现实问题,亟需从多维度推动治理效能提升。构建多元协同实施体系是关键,应强化国家主导、部门协同、产学研联动机制:国家层面细化伦理风险分级标准,将医疗、金融、自动驾驶等纳入高风险清单;部门层面形成监管合力,网信部门聚焦数据与算法安全,工信部门强化产业伦理规范;企业层面强制高风险 AI 企业建立内部伦理审查委员会,推行伦理影响评估报告公开制度。
全生命周期治理机制的完善同样重要。应推动治理逻辑从 "技术先行" 向 "伦理先行" 转型,将伦理准则嵌入设计、开发、测试、部署、运维、退役全流程。研发阶段建立 "伦理前置审查" 制度,开展训练数据偏见检测与清洗,推广可解释算法;应用阶段实施动态伦理监测,建立用户投诉响应机制;退役阶段规范数据销毁与算法迭代。同时将伦理合规纳入企业资质与科研立项评价,建立清晰问责机制。
能力支撑与全球协同不可或缺。教育层面应在高校 AI 专业开设伦理必修课,加强企业研发人员培训;审查层面组建跨学科伦理专家库,建立 "随机抽查 + 重点核查" 监督模式;科普层面普及伦理知识,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全球治理方面,应深化 "人工智能 +" 国际合作,推动建立全球伦理风险预警与案例共享机制,形成广泛共识的治理框架,让人工智能在规范中创新,在创新中造福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