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微经 · 理悖相涵》第七章 形性一体——本然如是之元观基于逻辑理性,凡可想象或感知的一切——诸如实体、现象、物质、意识、关系、事件、概念、符号、静止、运动、科学、神秘、真实、虚幻、存在或不存在、可指涉或不可指涉——皆有其本质。此本质从字面理解,即“本然性质”,亦可称“属性”或“性质”,本文将其统概为“属性”。“属性”通过其表达或呈现对应于特定的形态,该形态构成了意识思维的想象与感知。无属性也是一种属性,无形态也是一种形态。属性是内在逻辑与规定(本质),形态是外在呈现与表达(现象),二者是本然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