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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微经》助读:本体论根基------"无之自悖"与"形性一体"
核心提示:本文的内涵,既是解读《凌微经》的锁钥,亦是全书思想与其它哲学的根本区别。《凌微经》别名《悖释道诠》、《对称性共生关系论》,正是对此内涵的概括。书中本体论、元逻辑、认识论、价值论、实践论等相关内容皆由此展开。
正文:
所谓"无"或"不存在",是指"有"或"存在"的关系对立面。其本质是"不呈现的呈现,不存在的存在"。这在逻辑上是反逻辑(自悖),在语言上是概念滑移(指涉失准),在认知上是主观聚焦(焦点移位)。产生这种逻辑矛盾的原因,是主观对客观"形性一体"的认知割裂。
所谓形态,是属性的呈现与表达;所谓属性,是形态的规制与内涵。形性一体,不可分割。
"无",在形态上是"差异形态"的不可呈现,即无差异关系的形态、形态之"不存在"、"至小"、"无处可在";而在属性上是同一属性的自指自悖,即无差异关系的属性、属性之"存在"、"至大"、"无所不在"。当主观认知聚焦于形态,便是"无";聚焦于属性,则是"有"。由此造成主客观割裂,并形成思维矛盾。
空间,是对形态的认知,它是时间变化的差异表达;时间,是对属性的认知,它是空间变化的同一内容。时空一体,不可异步。
呈现,是动态过程中的静态事实。每一个静态事实,都必然经历和发生;但单个静态事实,却不可呈现,故不可自指、自持。其必须在动态差异的相互参照中得以呈现,并被指、被持。一旦过程停止,则因"停止的发生"构成自指自悖(时间与空间的异步张力),立即触发差异分形(时空同步),继而推动动态过程的持续。
如同线段中的点,任意点自身量度皆是零,却构成线段。这是因为,在客观上构成线段的并不是点,而是差异关系。所有点,都只是作为相对关系,在动态过程中被经历,但不可孤存、孤指或孤持。
因此,"无"的内涵,在数学、物理、逻辑学、哲学、认知思维中,可被定义为:0、极限值、连续的孤点、不包含自身的集合的集合(罗素悖论)、哥德尔不完备定理、零质能、理想状态下的能量均匀分布、绝对静止、时空坍缩的奇点、非阿贝尔规范场的真空态(无激发或涨落的理想基态)、逻辑"有"的边界、逻辑"无"、逻辑"存在"的边界、逻辑"不存在"、反逻辑、有无相生、反者道之动、缘起性空、无差异关系的"关系对称性自发破缺"、关系自组织的必然性、无事实的事实、无判断的判断、不可呈现的呈现、停止的发生、时空异步张力、静态自悖性、本然无自性等。
一切"有"的生发,皆源于"无"的自悖性,构成时空(形性)异步张力,触发差异界分并递归,从而推动时空开启。这一必然过程即"元逻辑"。
结论:
1、"有"与"无"的定义
无:是指"未发生、形态未呈现、属性未形成"。一旦发生,则自生"自指自悖性",同时迸发差异界分,呈现形态及属性的同步变化,即为"有"。"无"并非不可变化的"无",只是变化未发生,本质是无规定性。
有:是指"动态发生、呈现为连续的形态表达与属性规制"。一旦停止发生,则发生"无"。
"有"是动态过程,"无"是静态经历。
而客观事实,只能是发生或已发生;而未发生不可维持,维持即发生。
2、"元逻辑"的定义
元逻辑,是逻辑自生自灭(自显自隐)的逻辑,它是"差异界分并递归"的活动本身。
它不是逻辑(理),亦不是反逻辑(悖),而是反逻辑与逻辑共生的"理悖相涵"之动态关系(属性),其必然呈现为"差异界分并递归"的活动(形态)。
"元逻辑"的定义,仅是"指月之指",并非其本身。它唯在活动中显现,不在定义中驻留。
而这本是"相对关系形态"与"关系相对属性"构成"对称性共生关系"之必然,此即"形性一体"之必然本然。
附:元逻辑的形式化
所谓形式化,是指意识思维对"元逻辑"主观认知的符号化,而非元逻辑的客观形式。
1、"有"的形式化遵循逻辑律,"无"的形式化遵循反逻辑律,形式条件分别是:
- 逻辑"有":A=A,A≠非A,非A=非A。
- 逻辑"无":A≠A,非A=A,非A≠非A。
2、呈现规则:
- 2.1 当A≠A,非A=A,非A≠非A(无差异关系或动态过程停止的静态孤同)时,立即触发反逻辑律执行悖反动作(差异界分),执行结果呈现为逻辑律的"有",即A=A,A≠非A,非A=非A(差异界分的结果)。只要发生呈现,"无"立即显"有";"静"立即显"动"。
- 2.2 "有"的结果一旦呈现成为静态事实,则又构成A≠A,非A=A,非A≠非A(静态孤同),并立即触发新一轮反逻辑律。因此,推动"差异界分并递归"的过程持续。反逻辑与逻辑,则被统一在"元逻辑"活动之中。
注:
- 1、元逻辑活动与计算机程序不同的是,程序可以停止判断并结束运行,而元逻辑活动,不论呈现或不呈现,皆构成事实的自指确证与判断,"停即自悖",不可停止。
- 2、意识主体性,由递归形成的局部差异关系(大脑神经元关系构型)构成。它能对递归过程产生映射与干涉。但由于它是局部性的,所以会产生不同的认知视角,也就是主观对客观的聚焦。
(本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