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候,篮球是男同学最喜欢的运动。高一时,我们用班费买个篮球。那个篮球应该叫石球,一是因为它像石头一样硬,把我的手指头伤了好多次;二是它买回来后,一直到玩丢了,就没有打过气。后来打久了,我们也习惯硬邦邦的石球了,正常的篮球摸起来跟毛线球一样,很不适应。当时,我们班篮球有点基础的,将来年级比赛要首发上场的人,自称是国家队的。有次体育课,国家队和民间队比赛。民间队的大力士老和,不仅不会打球,连游戏规则也不懂,把石球直接冲我脸上扔过来,我当时就鼻子出血了。
年级篮球联赛是在秋季、高二分科前进行的。全年级共六个班,分为两个小组,小组内比三场,小组的头名争夺冠军。班主任赵老师喜欢打篮球,很重视年级联赛,钦点了两名主力。第一个是老闫。老闫最大的优势是跑得快。如果篮球比赛允许穿钉子鞋,在我们的土场上,老闫能甩开所有对手,一个人战胜整个球队,顺便把场地的土松了,可以种庄稼。但如果不穿钉子鞋,老闫总是感觉脚底打滑,跟溜冰一样,使不上劲。
老闫初中时候是校队的,专门练短跑,天天穿着钉子鞋上学。高一时的校运会,赵老师让短跑最快的老闫去跑4乘100米接力赛的最关键的最后一棒。到了运动会那天,老闫回初中体育老师那里借钉子鞋,中间耽误了些时间。接力赛开始了,跑第三棒的老田用尽全力跑完100米,左看右看,没有人接棒,只好以强弩之末势,跑完最后一棒,成绩几乎垫底。接力赛比完,又过了几分钟,老闫手里提着一双钉子鞋,晃晃悠悠地走回操场了,正好碰上黑着脸的赵老师,被劈头盖脸一阵训。老闫解释说,我没有钉子鞋跑不起来。说着,老闫就原地跑起来了,两条腿飞快摆动,但身体并没有向前移动,好像汽车后轮在冰面上原地打滑。老闫原地跑了几秒钟,地面已经挖出一个土坑。赵老师才饶了他。
至于说投篮,老闫不能说差,也不能说好,有点像段誉的六脉神剑,时灵时不灵。有一天下午放学后,老闫和我到医院西边的篮球场投篮。那是半个篮球场,只有一个篮球架,场地是柏油路,球场西侧是车库,西南侧有个过道通往太平间。夏天的时候,篮球场很热,但那个过道经常是凉飕飕的。有时候篮球滚到那个过道,我就要硬着头皮过去捡球。那天下午,老闫的球感不知道怎么突然来了,投得格外准。可能因为地面是柏油铺的硬地,不适合穿钉子鞋,老闫也就不左思右想了,一门心思打球。也可能是旁边的太平间起了作用,要是篮球投不准滚到太平间那边,有点吓人。
那天下午,老闫篮球投得太顺手了,舍不得走了,在太平间旁边一直投球。等到想起来看时间,离上晚自习只有半小时了。我说,要不去我家吃饭吧,来不及回你家了。老闫不知道深浅,就跟着我去了。我妈做的饭不好吃,我从来不好意思招呼同学到我家吃饭。我的几个舅舅来我家串门,待到中午12点半了,还是非要回自己家吃,死活不在我家吃饭。那天的晚餐正好是一顿剩饭,而剩饭是我妈最拿手的,酱油醋加进去一搅拌,味道竟然很可口。老闫稀里哗啦吃了两大碗,赞不绝口,大脑中的艺术神经细胞剧烈活动,如果不是要赶着去上晚自习,肯定要用普通话吟诗作对了。
但老闫最大的软肋是大脑容易短路,经常把球传给对手。校运会接力赛,赵老师让老闫跑最后一棒,既是要发挥他速度快的优势,也是防止他把接力棒传给其他班。老闫和我下象棋,如果他赢了棋,就摸着我的头,夸我下得好(非常讨厌);如果他输棋,就拍着自己的头说,哎呀哎呀,短路了。一天下午自习时间,老闫戴着耳机看书,突然大声唱了一句"我的爱赤裸裸",把同学们吓了一大跳。那也是短路了。
所以,赵老师钦点的第二名主力就是老田,要弥补老闫的不足。老田有三个绝活。一是抢篮板,老田跳得不是最高的,但总是能在最恰达的时间点,一蹦三尺高,抢到球。老田的第二个绝活是传球,老田抢到篮板球后,抱紧球,左看右看,总能把球传给最安全的队友。老田的第三个绝活是扔球,老田如果看到周围没有队友,而自己又不会带球,就大喊一声"弟兄们,冲",抡圆胳膊,使劲往对方半场抛,有时候球会砸到某个人头上,反弹入网,但通常球会直接穿过底线出界。其实,他们两个人如果配合默契,完全不需要其他人,不过为了遵守游戏规则,我们还是凑齐了五个人,包括我。
我初二开始跟东仔学打篮球,中午经常不睡觉,跑到东仔家,在粮食局的篮球场打球。楼里的职工推开窗户,伸出脖子骂我们,影响他们午休了。我俩就站在篮板底下,小心翼翼把球投出去,保证空心入网,不要碰着篮板和篮筐,然后赶紧跑到篮筐底下,准备好捡篮板球,不要让球落地。长期这样蹑手蹑脚打篮球,如果没有人防守,我站在篮板附近,能把球很准确地投进去。就因为这个绝活,我也入选了国家队。
第一场对七班。我们信心满满,以为要大胜对手。谁知一开场就傻眼了,对方的体力太好了,全场紧逼,球风彪悍。我的体力完全跟不上;老闫心里又在盘算他的钉子鞋,六脉神剑不灵了,一个球也投不进;老田抛出去的球,经常没有人捡到。最后我们班的进球是个位数,惨败。赛后,赵老师一个劲数落老闫,前锋不进球,你当的是什么前锋。老闫心里不服气,要是让穿钉子鞋,肯定不会输;或者改在硬地上比赛,肯定也不会输。
第二场对四班。四班是个软柿子,不可救药的软,软到班长波仔在自己班比赛保留实力,把体力留着追二班的比赛,好比中国的足球迷去追巴西队的比赛。二班的闫球星跑到哪,波仔在场边追到哪,一场比赛始终陪跑。球星几乎包办了二班的抢球、带球、进球,在自己场地抢到篮板球,一路带到对方场地,还非要到底线投三分球,因为0度角是他最喜欢的得分点。球星在场地上来回跑了一百趟,红背心都湿透了,场边的波仔也跟着跑了一百趟。看见球星连投几个三分球不中,波仔感到跑得很冤,就在场边喊,不投三分了,打成功率。中国球迷直接变成巴西队的主教练了。波仔看球赛时那么能跑,后来跑元旦越野赛竟然全年级垫底,很难理解。匪夷所思的快,和匪夷所思的慢,都是有原因的。据他说,慢的那次是陪着抽筋的同学走路。不知道是男是女。
我们早就知道四班很软了,但还是没有想到居然那么软。比赛开始不到一分钟,我就捡到一个球,孤身一人,如入无人之境(老实说,30年后,我记不得四班的参赛队员了),直接三步上篮进了第一个球。我本想逮住软柿子,使劲捏。场边的小军喊我,想上场过过瘾。我想,四班的头好剃,让徒弟上来,也能剃他个光头。君子成人之美,我就功成身退了,用一个漂亮的三步上篮,为我的国家队生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不到一分钟,老闫在半场线得到一个球,抱着球迈步就走。老闫没有穿钉子鞋,脚底跟抹了油一样,一步滑出去三米,三步就到了篮下,轻松打板进球。四班队员对裁判黑老师说这是走步犯规,但黑老师说,老闫确实只迈了三步,滑行是不可抵抗力造成,非主观意愿,而且我们应该鼓励创新,所以进球有效。就这样,老闫也下场了。
看到我和老闫都进球光荣下场了,老田有点着急了。老田高高跳起,从对方两名球员静仔和王指挥的头顶上抢到一个篮板球。实事求是地说,四班的这两名球员也不是一无是处。静仔跳得高,反应快,但总是踩不准点。王指挥个子高,体格壮,踩点非常准,但每次起跳只是下半身动,上半身并没有升高。好像马斯克发射失败的火箭,底下浓烟滚滚、火光四射、轰隆轰隆响,上头却没有动。王指挥使劲伸胳膊,但距离篮球总是差了一根指挥棒的距离。王指挥可以说是第一个使我认识到指挥不是摆设的指挥。王指挥很有艺术天赋,厌恶一切没有韵律的行为。那段时间他在指挥合唱比赛,天天随身带着一根指挥棒,路上看见一群散步的小鸡,觉得它们走路散漫、没有韵律,就想掏出指挥棒指挥一下。每次摸不到篮球,王指挥就想,要是手里有根指挥棒,该多好啊。
老田从静仔和王指挥头上抢到球后,抡圆胳膊,把球使劲往对方篮板抛,篮球划出一道优美的曲线,正好砸在躲在己方场地、以逸待劳的波仔的头上,篮球再次高高弹起,竟然落在篮筐上,绕了几圈,进了。波仔闭着眼睛直拍自己脑门。老田也光荣下场了。
此后,我们班只要谁进了球,就会被换下去,不断有人想上场过瘾,不停换人。先是国家队的徒弟上,然后是徒弟的徒弟上,最后在场上和四班对战的是徒弟的徒弟的徒弟。裁判黑老师已经忘记篮球换人规则了,只想着看热闹。他做裁判这么多年,还没有执法过这么精彩纷呈的比赛。一般情况都是弱队疯狂换人,想挽回败局,而这场比赛是强队疯狂换人。只要我们队在场人数不超过五人,他就不干预。最后我们班到底有多少人上场捏过四班,我记不得了,反正约等于总分除以二,因为只有最后新上场的个别从来没有摸过篮球的同学,暂时没有开张。
其中我方最后上场的是贤仔。贤仔看同学们把对方打得屁滚尿流,手痒得很,问旁边的女生,篮球到底是什么规则?女生说,和你打台球差不多,把球扔进洞就行。贤仔瞬间就有信心了,和黑老师打了个招呼,就上场换了一个同学下来。刚好,波仔投出去的球,一如既往地没有中,反弹到贤仔手里。贤仔看到黑老师看了一眼腕表,把口哨拿起来了,立马转身正对篮筐,屈膝哈腰翘臀,双手抱球自然下垂,球、臂、框三点一线,两臂均匀用力往前一抛,端了一个标准的尿盆。黑老师见刚上场的学生竟然要投自己篮筐,放到嘴边的口哨没有吹,叼着口哨看热闹。
此时,王指挥已经杀红眼了。比赛马上要结束了,球队一球未进。球可以输,但气势不能输。王指挥心里已经计划了进第一个球后的庆祝动作,要在篮球土场上滑跪,在滑出去的过程中,头剧烈摇摆,双手做出指挥的动作。当王指挥见球落在贤仔手上,就要扑过去抢,被旁边的静仔一把拉住了。静仔虽然一球未进,但依然很冷静。在场上球员和场边观众的注视下,那个尿盆竟然空心入网了。黑老师吹响了哨声,贤仔高兴地蹦了起来,我班同学们对这最后一个进球报以热烈的掌声和欢呼。黑老师掏出记分的小本子和笔,让贤仔写名字。黑老师看着名字问,你是南朝鲜还是北朝鲜?贤仔笑着说,都行。
赛后双方队员要握手。开场前双方队员握手,是五个人和五个人互相握手。到了赛后握手,我们班上过场的人全部涌上去,四世同场,变成二十多个人和五个人互相握手了。波仔面不改色,好像领导人接见外国使团一样,逐一握手。老闫的毛病又犯了,握一下手,摸一下对方的头,右手握手,左手摸头,抿着嘴笑,赞不绝口,好像领导给冠军颁奖一样。只有王指挥的头,老闫没有摸到,因为王指挥使劲甩了一下头。被老闫表扬过的四班球员,脸红一阵白一阵,只有波仔面不改色。
如果要是写这场比赛的战报,交代清楚每个球是谁进的,战报就成了全班男生的花名册了,或者办喜事贴在墙上的执事名单,太罗嗦了。《水浒传》介绍两军对战,要把到场的梁山所有好汉点一遍名。随着上山入伙的好汉越来越多,每次作战的名单越来越长,读起来越来越无聊。我觉得,施耐庵当初应该这样写,"除晁盖留守山寨,其余将领全部到场"。我们这场比赛的战报要写得简练一些,应该写成,"除光仔外,其余男生全部上场,每人进一球,其中贤仔为对方进一球"。
光仔发育比较慢,当时完全不会打球,不好意思上场。这次比赛没有上场,对于光仔的刺激,不亚于他走在路上被人耍造成的刺激。后来光仔高考考上了某体育大学篮球专业,辅修印刷专业,大学期间苦练篮球,身高突飞猛涨,再也不用随身带刀了。大学假期回老家,同学们在粮食局球场打篮球,我防守光仔,我以为他吃了豹胎易经丸了。但我没有太当回事,个子高不代表会打篮球,吃豹胎易经丸,只会长身体,不会长功夫。结果,一场比赛下来,光仔把我们队彻底打垮了,还包揽了全部进球,把我从篮球梦中彻底叫醒。
但是,三十年后再写这场比赛的战报,存在一个困难。对方球员,我一个都想不起来了。没有对手的战报,就不是战报了。唯一确认上过场的是波仔,但这也是四班的线人告诉我的,我大脑中怎么都激活不起波仔在场上的形象。那次联赛,波仔留给我的印象,就是他在场边追二班球星的形象,异常生动。线人还提到了静仔,但是静仔不承认上过场,想赖账。他以为,如果我想不出上场队员的名字,那这场比赛就是我幻想出来的,实际上没有发生过,四班没有输过。
四班在篮球场上球风软,但是嘴皮子普遍比较硬。有次在放学路上,我看见四班的两名篮球主力波仔和静仔吵起来了,两人边走边吵,步伐很快。我一直不擅长写作文,久闻波仔作文好,经常被选作范文在课堂上朗读。但我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没有和他同过班,没有机会学习。于是,我赶紧跟在两人背后,想偷师。此时,争吵已经进行到终局。静仔歪着头红着脸气冲冲骂,我跟XX睡。将了波仔一军。波仔看了静仔一眼,不紧不慢说,我不跟XX睡。静仔不吭声了,眼睛看着前方。波仔头也不扭,杀了个回马枪,XX有病哩。然后吵架就结束了,两人继续安静地并排走路,相当于一盘棋下完了,没有争论,没有纠缠,更没有升级为拳脚相加以至于动刀子。我作为旁观者,观棋不语,不帮谁,也不乱出主意,专心体会波仔的写作技巧。
我曾经很纳闷,波仔和静仔作为医院子弟,家距离医院的篮球场不到几十米,每天上学都要路过篮球场。但是,两人直到高中都毫无篮球基础。我猜测,很大的一个原因是篮球场旁边有太平间。波仔每天晚自习放学回家,路过篮球场的时候,要大声唱童安格的《耶利亚女郎》,"夜里呀,神秘的夜里呀",然后快步通过。波仔每天念咒语一样唱这首歌,后来终于靠着这首歌在学校文艺活动中一唱成名。静仔偶尔一个人在那个篮球场打球,但是总感觉太平间那边有动静,打不了多久就跑回家了,生怕太平间里的人要出来骂他。
那场比赛,我班如此羞辱四班,不知道对四班同学心理造成了什么影响,我也没有好意思问过他们。但是四年后的暑假,同学们在粮食局球场打球,四班的静仔已经成为头号射手,我不惜手段犯规也挡不住他进球。听说静仔读的是著名体育大学篮球专业,辅修运动医学,我也就释然了。
虽然这场比赛后,我们班小组赛排名第二,没有机会和另一个小组的头名争夺冠军了。但是这场比赛创造了多项球队纪录,上场队员最多,进球人数最多,最远三步上篮,最远三分球;还创造了大量个人纪录,我们班近二十人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代表国家队进了一个球,还有贤仔代表对方国家队进了一个球。所以,三十年后,我对于这场比赛的印象依然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