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暂估相关的关键词:GR/IR科目/ 重分类,IDCNGRIR_GNB 已交付未开票 的收发货清账,IDCNGRIR_BNG - 已开票未交付的收发货清账
勾选GR/IR特殊处理,SAP使用参考代码3清账。参考代码3是SAP自动填写赋值的 基于收货的发票结算时,填写的时采购入库凭证+行项目。
不勾选GR/IR特殊处理 使用事务码OB74配置自动清账规则。
核对基准:
一个公司+供应商的暂估是否需要自动清账,是需要合并IDCNGRIR_GNB已交付未开票 的收发货清+IDCNGRIR_BNG- 已开票未交付的收发货清账两个标准程序的数据来核对。
特殊情况:
有一些数据开了发票 采购入库了的还存在BNG 可以检查下后面是不是还有退货等等的情况
比如 入库100 发票结算了100 然后后面又发生退货10个 相当于 入库= 100-10=90
暂估科目涉及到SAP标准的GR/IR重分类的概念,详细说明可见:SAP中GR/IR重分类详解 - 知乎
SAP中GR/IR重分类详解 - 知乎**GR/IR科目全称是Goods Receipt/Invoice Receipt,是用于采购收货和发票校验清算的中间科目,**其在采购业务中的用途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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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R是启用了未清项管理的总账科目,对于正常完结的采购业务,其GR/IR科目的余额应该为0,然后月末运行自动清账程序F.13进行清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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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于收货数量和发票数量可能不一致,导致这种不一致的原因一般有两种:第一,收货了还没开票,或开票了还没收货,因为采购业务还未完结,所以这种差异属于正常差异;第二,发票数量大于或小于收货数量,因为采购业务已经完结,所以这种差异就是非正常差异,从而导致GR/IR科目余额不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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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R科目是中间过渡科目 ,如果把它设置为表外科目,则必须要在期末出具财务报表前使其余额为0,但对于采购业务还未完结的正常差异,又不能改变现有业务,强行将GR/IR科目余额转走,使其科目余额强行为0,如果这样操作,那么后续发票到了怎么办,货到了怎么办,因此这就需要用到SAP的标准功能,期末对GR/IR科目做重分类处理,利用GR/IR调整科目,将GR/IR科目余额调整到在途物资科目或应付暂估科目,月底做一笔调整凭证,次月月初再冲回来,两个月一起看,什么也没发生,但是单从一个月来看,又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这仅仅是一个调账的操作,不会影响实际业务。对于采购业务已经完结的非正常差异,要运行MR11做调整处理。 上海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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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也可以把GR/IR设置为表内科目,这样GR/IR科目期末余额可以不必为0,但无论是把它设置为1开头的资产类科目,还是把它设置为2开头的负债类科目,也都不能满足资产负债表的要求,因此还是需要期末对GR/IR科目做重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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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有一种情况,是不需要做GR/IR重分类处理的:第一,把GR/IR科目设置为2开头的负债类科目,相当于应付暂估科目;第二,从管理流程上做出规定,整个企业的所有采购业务,不允许有票先到货后到(BNG)这种情况发生,即使偶尔有这种情况发生,也要先把发票压着,等收货后再做发票校验;第三,要把GR/IR科目设置为表内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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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R科目在月结时做重分类处理的流程如下:

GR/IR重分类处理相关后台配置
GR/IR重分类处理需要用到三个技术性科目,分别是"GR/IR调整科目"、"在途物资科目"、"应付暂估科目",注意,所谓的技术性科目,是指纯粹是技术上的应用,而不是用户实际记账要用到的科目,这三个科目,一定要设置为一般总账科目,并且科目主数据不要勾选"只能自动记账"和"未清项管理",其中"GR/IR调整科目",也被称为GR/IR科目的影子科目,这两个科目要放到一起取总余额,后台路径:财务会计(新)->总帐会计核算(新)->定期处理->重新分类->定义 GR/IR 结清的调整科目,Tcode:OBYP


GR/IR科目应用场景
- 首先,ME21N创建一个包含4个物料、4个行项目、数量都是100KG的PO:

其次,MIGO参照PO收货:
- 最后,MIRO参照PO做发票校验:

GR/IR重分类处理前提(一):清算
- 首先,MR11对GR/IR科目做清算处理:



其次,MR11SHOW查看GR/IR清算凭证:

最后,点击"冲销",可对GR/IR清算做冲销处理,点击"后继凭证",可查看会计凭证:

GR/IR重分类处理前提(二):自动清账
- F.13对GR/IR科目做自动清账处理,处理完毕后,剩下的未清项才需要做GR/IR重分类处理:


GR/IR重分类处理
- F.19对GR/IR科目做重分类处理:日期一定要注意




SM35执行GR/IR重分类处理的批处理会话:


SM35执行后,查看GR/IR重分类处理的财务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