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8.1 保护范围与对象:](#18.1 保护范围与对象:)
[18.2 知识产权-保护期限:](#18.2 知识产权-保护期限:)
[18.3 知识产权人确定:](#18.3 知识产权人确定:)
[18.5 标准化-标准的分类:](#18.5 标准化-标准的分类:)
[18.6 标准化-标准的编号:](#18.6 标准化-标准的编号:)
18.1 保护范围与对象: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出租权和发行权均属于财产权。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专利权具有独占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的相似外观设计不得超过**++10项++**。如果超过10项,审查员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修改后未克服缺陷的,会驳回该专利申请。
18.2 知识产权-保护期限:

国家机密的保密期限根据密级不同而有所区分。具体规定如下:
不同密级的保密期限
++绝密级:最长不超过30年(如无特殊规定)。++
++机密级:最长不超过20年。++
++秘密级:最长不超过10年。++
补充说明:
保密期限的计算起点为文件标明制发日或通知密级之日。
超过期限后若仍需保密,需重新确定期限;若密级调整,应及时处理。
18.3 知识产权人确定: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单位
接受他人委托开发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18.4 知识产权-侵权判定: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
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不受保护。
软件作品并不是指代码,而是指带有特定业务逻辑的程序以及软件文档。
++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情形:++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18.5 标准化-标准的分类:
国际标准:ISO、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
国家标准:GB一中国、ANSI-美国、BS-英国、JIS-日本
区域标准:又称为地区标准,如PASC一太平洋地区标准会议、CEN一欧洲标准委员会、ASAC一亚洲标准咨询委员会、ARSO一非洲地区标准化组织
行业标准:GJB-中国军用标准、MIT-S-美国军用标准、IEEE-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师协会
地方标准:国家的地方一级行政机构制订的标准
企业标准
项目规范
18.6 标准化-标准的编号:
国际、国外标准代号:标准代号+专业类号+顺序号+年代号
我国国家标准代号:++强制性标准代号为GB、推荐性标准代号为GB/T、指导性标准代号为GB/Z、实物标准代号GSB++
行业标准代号:由汉语拼音大写字母组成(如**++电子行业为SJ++**)
++地方标准代号:由DB加上省级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
++企业标准代号:由Q加上企业代号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