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
1、基本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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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是会计和财务领域最核心的记账原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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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它的判定标准不是钱什么时候到手或花出,而是权利和责任发生在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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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的核心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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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的确认:在赚取收入的过程已经完成时确认,而不是在收到现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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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的确认:在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已经消耗时确认,而不是在支付现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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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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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看事
只要事办了,例如,货物发了、服务提供了,不管钱收没收到,都得记作收入
只要事该承担,例如,水电用了、员工工资该发了,不管钱付没付,都得记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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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付实现制,看钱
只有真金白银进出银行账户时,才记账
没收到钱就不算收入,没付出现金就不算费用
3、举例说明
- 假设公司 12 月给客户发了一批货,价值 10 万,但客户说明年 1 月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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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权责发生制:这笔 10 万元要记在今年 12 月的账上,因为销售业务已经完成了,有收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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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收付实现制:这笔钱要记在明年 1 月的账上,因为那时候钱才真正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