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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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软件设计模式的产生背景](#1. 软件设计模式的产生背景)
- [2. 软件设计模式的概念](#2. 软件设计模式的概念)
- [3. 设计模式分类](#3. 设计模式分类)
- [4. 软件设计原则](#4. 软件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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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开闭原则](#4.1 开闭原则)
- [4.2 里氏代换原则](#4.2 里氏代换原则)
- [4.3 依赖倒转原则](#4.3 依赖倒转原则)
- [4.4 接口隔离原则](#4.4 接口隔离原则)
- [4.5 迪米特法则](#4.5 迪米特法则)
- 4.6合成复用原则
1. 软件设计模式的产生背景
"设计模式"最初并不是出现在软件设计中,而是被用于建筑领域的设计中。
1977年美国著名建筑大师、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环境结构中心主任克里斯托夫·亚历山大(Christopher Alexander)
在他的著作《建筑模式语言:城镇、建筑、构造》中描述了一些常见的建筑设计问题,并提出了 253 种关于对城镇、邻里、住宅、花园和房间等进行设计的基本模式。
1990年软件工程界开始研讨设计模式的话题,后来召开了多次关于设计模式的研讨会。直到1995 年,艾瑞克·伽马(ErichGamma)、理査德·海尔姆(Richard Helm)、拉尔夫·约翰森(Ralph Johnson)、约翰·威利斯迪斯(John Vlissides)等 4 位作者合作出版了《设计模式:可复用面向对象软件的基础》一书,在此书中收录了 23 个设计模式,这是设计模式领域里程碑的事件,导致了软件设计模式的突破。这 4 位作者在软件开发领域里也以他们的"四人组"(Gang of Four,GoF)著称。
2. 软件设计模式的概念
软件设计模式(Software Design Pattern),又称设计模式,是一套被反复使用、多数人知晓的、经过分类编目的、代码设计经验的总结。它描述了在软件设计过程中的一些不断重复发生的问题,以及该问题的解决方案。也就是说,它是解决特定问题的一系列套路,是前辈们的代码设计经验的总结,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可以反复使用
。
3. 设计模式分类
主要分为3类:创建型模式、结构型模式和行为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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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型模式
用于描述"
怎样创建对象
",它的主要特点是"将对象的创建与使用分离
"。GoF(四人组)书中提供了单例、原型、工厂方法、抽象工厂、生成器等 5 种创建型模式。 -
结构型模式
用于描述如何
将类或对象按某种布局组成更大的结构
,GoF(四人组)书中提供了代理、适配器、桥接、装饰、外观、享元、组合等 7 种结构型模式。 -
行为型模式
用于描述类或对象之间怎样
相互协作共同完成
单个对象无法单独完成的任务,以及怎样分配职责。GoF(四人组)书中提供了模板方法、策略、命令、职责链、状态、观察者、中介者、迭代器、访问者、备忘录、解释器等 11 种行为型模式。
4. 软件设计原则
在软件开发中,为了提高软件系统的可维护性和可复用性,增加软件的可扩展性和灵活性,程序员要尽量根据6条原则来开发程序,从而提高软件开发效率、节约软件开发成本和维护成本。6种原则分别为开闭原则、 里氏代换原则、依赖倒转原则、 接口隔离原则、迪米特法则、合成复用原则
4.1 开闭原则
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在程序需要进行拓展的时候,不能去修改原有的代码,实现一个热插拔的效果。简言之,是为了使程序的扩展性好,易于维护和升级。
想要达到这样的效果,我们需要使用接口和抽象类
。
因为抽象灵活性好,适应性广,只要抽象的合理,可以基本保持软件架构的稳定。而软件中易变的细节可以从抽象派生来的实现类来进行扩展,当软件需要发生变化时,只需要根据需求重新派生一个实现类来扩展就可以了。
4.2 里氏代换原则
里氏代换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基本原则之一。
里氏代换原则: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通俗理解: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
。换句话说,子类继承父类时,除添加新的方法完成新增功能外,尽量不要重写父类的方法。
如果通过重写父类的方法来完成新的功能,这样写起来虽然简单,但是整个继承体系的可复用性会比较差,特别是运用多态比较频繁时,程序运行出错的概率会非常大。
4.3 依赖倒转原则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简单的说就是要求对抽象进行编程,不要对实现进行编程
,这样就降低了客户与实现模块间的耦合
。
4.4 接口隔离原则
客户端不应该被迫依赖于它不使用的方法;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
上。
4.5 迪米特法则
迪米特法则又叫最少知识原则。
只和你的直接朋友交谈,不跟"陌生人"说话(Talk only to your immediate friends and not to strangers)。
其含义是:如果两个软件实体无须直接通信,那么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调用,可以通过第三方转发该调用。其目的是降低类之间的耦合度,提高模块的相对独立性。
迪米特法则中的"朋友"是指:当前对象本身、当前对象的成员对象、当前对象所创建的对象、当前对象的方法参数等,这些对象同当前对象存在关联、聚合或组合关系,可以直接访问这些对象的方法。
4.6合成复用原则
合成复用原则是指:尽量先使用组合或者聚合等关联关系来实现,其次才考虑使用继承关系来实现。
通常类的复用分为继承复用和合成复用两种。
继承复用虽然有简单和易实现的优点,但它也存在以下缺点:
继承复用破坏了类的封装性
。因为继承会将父类的实现细节暴露给子类,父类对子类是透明的,所以这种复用又称为"白箱"复用。子类与父类的耦合度高
。父类的实现的任何改变都会导致子类的实现发生变化,这不利于类的扩展与维护。它限制了复用的灵活性
。从父类继承而来的实现是静态的,在编译时已经定义,所以在运行时不可能发生变化。
采用组合或聚合复用时,可以将已有对象纳入新对象中,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新对象可以调用已有对象的功能,它有以下优点:
它维持了类的封装性
。因为成分对象的内部细节是新对象看不见的,所以这种复用又称为"黑箱"复用。对象间的耦合度低
。可以在类的成员位置声明抽象。复用的灵活性高
。这种复用可以在运行时动态进行,新对象可以动态地引用与成分对象类型相同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