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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职责原则(SRP)
每个类或模块应只承担一个职责,避免因多个变化原因导致耦合。例如,用户管理类不应包含订单处理功能。该原则由罗伯特·C·马丁在《敏捷软件开发:原则、模式与实践》中提出。
开闭原则(OCP)
软件实体应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通过抽象和接口实现功能扩展,例如使用接口定义图形绘制功能,新增形状只需实现接口无需修改画布类。
里氏替换原则(LSP)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父类且不影响程序正确性。例如,所有引用鸟类的地方均可替换为燕子类,飞行行为应保持一致。
依赖倒置原则(DIP)
高层模块不应依赖低层实现,双方都应依赖抽象。例如业务逻辑层依赖数据访问接口而非具体数据库类,提升可替换性。
接口隔离原则(ISP)
避免庞大接口,应拆分出最小功能单元。例如将多功能设备接口拆分为打印机和扫描仪接口,减少冗余依赖。
迪米特法则(LoD)
对象间应保持最少知识,通过中间层降低耦合。例如模块间通过接口交互而非直接调用内部方法。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CARP)
优先通过组合(has-a)而非继承(is-a)复用功能。例如在扩展类功能时引入已有对象,避免继承链的脆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