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技术的爆发式发展,正深刻改变着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医疗诊断的辅助决策到自动驾驶的逐步落地,从智能推荐的精准匹配到生成式 AI 的内容创作,人工智能已成为驱动社会进步的核心引擎。然而,技术跃进的背后,数据滥用、算法偏见、隐私泄露等伦理风险也日益凸显,对社会公平、个体权益及公共信任构成显著挑战。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人工智能治理,构建科学完备的伦理框架,成为引领人工智能向善发展的关键命题。
我国人工智能伦理风险呈现多维度、全链条扩散特征。在数据安全领域,从采集、处理到存储的全流程都存在泄露与滥用隐患,部分企业过度收集用户隐私数据,甚至用于商业变现,严重侵蚀社会信任基础。在社会公平层面,算法偏差与数据鸿沟叠加,训练数据的失衡或算法设计的偏好可能引发歧视性结果,同时加剧老年人、残障群体等 "数字弱势群体" 的边缘化,强化信息茧房效应。就业市场中,人工智能的梯度替代特征逐步渗透低技能乃至创造性岗位,引发就业结构失衡;而算法黑箱导致的责任认定难题,更使得侵权事件中常出现追责困难的治理盲区。这些风险的存在,迫切需要构建系统化的伦理治理体系。
面对伦理挑战,我国已形成独具特色的 "软法 + 硬法" 协同伦理准则体系。软法层面,从 2019 年《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确立负责任导向,到 2021 年《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将伦理道德融入全生命周期,再到 2022 年《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提出五大治理要求,构建起层层递进的政策闭环。硬法层面,《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伦理审查要求,新修订的《网络安全法》将于 2026 年 1 月生效,新增 AI 风险监测评估条款,综合性人工智能法也已列入立法计划。在治理架构上,以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为统筹核心,多部门分工监管,同时通过《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形成多层次治理格局。
尽管治理实践持续深化,但我国人工智能伦理风险防控仍面临多重瓶颈。一是原则抽象落地困难,现有的伦理原则多为宏观导向,缺乏具体评估指标和实施细则,难以转化为实际防控成效;二是法律滞后协同不足,现行法律对新型风险防范不足,尚未形成统一高效的监管体系;三是责任模糊追责困难,技术链条长、参与主体多元导致责任界定不清;四是治理零散前瞻不足,部门联动不足且偏重 "事后补救",缺乏全生命周期动态监管。这些问题制约着伦理准则从文本向实践的有效转化,需要针对性破解。
推动人工智能伦理治理提质增效,需从四方面精准发力。在体系构建上,强化国家主导、部门协同、产学研联动,细化伦理风险分级标准,将医疗、金融、自动驾驶等重点领域纳入高风险清单,强制高风险企业建立内部伦理审查委员会。在治理范式上,实现从 "技术先行" 向 "伦理先行" 转型,构建覆盖设计、开发、测试、部署、运维、退役全流程的动态治理体系,将伦理合规纳入企业资质与科研立项评价。在能力支撑上,构建 "教育 --- 审查 --- 科普" 三位一体体系,高校开设伦理必修课,组建跨学科伦理专家库,同时推动伦理原则场景化转化,形成行业具体标准。在全球协同上,落实《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参与国际认证体系建设,建立全球伦理风险预警与案例共享机制,推动人工智能普惠共享。
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核心力量,其发展方向直接关系人类福祉。唯有构建科学有效的伦理治理体系,将伦理准则嵌入技术全生命周期,才能实现发展与安全的动态平衡。中国正以 "智能向善" 为导向,通过多层次治理实践,为全球人工智能伦理治理提供中国方案,让技术创新真正服务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