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网络安全法律与标准
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信息安全法律体系、安全法规、安全政策
信息安全标准:信息安全标准体系、标准化组织、信息安全标准
2.1 信息安全法律法规
2.1.1 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信息安全法规体系可以分为四层:
法律层面:一般性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虽然没有专门针对信息安全的条款,但约束了信息安全相关的行为。
法律层面:规范和惩罚信息网络犯罪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法律层面:直接针对信息安全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方法》
法律层面:具体规范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1.2 安全法规
2.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有人将计算机犯罪定义为"以计算机资产(包括硬件资产、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服务)为犯罪对象的具体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可将计算机犯罪分为以下六类:
1、窃取、破坏计算机资产;
2、未经批准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资源;
3、超越权限的批准或接受计算机服务;
4、篡改或窃取计算机中的信息;
5、计算机信息系统装入欺骗性数据;
6、窃取或诈骗系统中的电子钱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计算机犯罪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修正)对计算机犯罪的规定如下:
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提供入侵、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违反国际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六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网络服务渎职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律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的提示性规定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 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 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 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责的四类行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规定的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责的四类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责的四类行为
威胁行为:威胁互联网的运行安全
(1)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2)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
(3)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中断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服务,造成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威胁行为: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1)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2)通过互联网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情报或者军事秘密;
(3)利用互联网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4)利用互联网组织邪教组织、联络邪教组织成员,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威胁行为:威胁社会主要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
(1)利用互联网销售伪劣产品或者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
(2)利用互联网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3)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利用互联网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扰乱金融秩序的虚假信息;
(5)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
威胁行为:威胁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
(1)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2)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3)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
2.1.2.2《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共7章79条,涉及网络设备、网络运行、网络数据、网络信息等方面的安全。
其中,禁止为不实名用户提供服务、出售公民信息可处最高10倍违法所得的罚款、重大事件可限制网络、阻止违法信息传播是本法的四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