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场:老板转来一篇"排行榜"
周四早上九点,管理层群里进来一条转发。标题大意是"某市 AI 备案数量突破 XXX,居全国前列",老板在后面加了一句:
我们要不要也去那边注册一个主体?
我盯着这句话看了几秒,没有立刻回。因为答不上来的不是"要不要",而是前面那几步:那个数字是什么口径、统计到哪一天、跟我们做的产品是不是同一类、我们属地现在有多少款。
这四个问题一个都答不上来的时候,任何回答都是猜测。
当天下午花了两个小时,把六个省市的公告原文翻了一遍。翻完发现三件事,每一件都跟我们的材料直接相关:
第一件,不同省份公告的口径不一样。 北京这一期公告的是"备案"累计,上海这一期公告的是"登记"累计。这两个数字放在一起比大小,结论必然是错的------而我们上午差点就比了。
第二件,同一类编号,存在两种完全不同的格式。 备案拿到的是形如"省份标识-模型英文名-日期序号"的编号,登记拿到的是"上线编号",两者结构完全不同。我们之前在产品页上写的公示信息,把两类混在一起了。
第三件,公示要求也不一样。 备案这条线要求公示"模型名称 + 备案编号",登记这条线要求公示"上线编号"。我们当时页面上写的是一句概括性表述,既没有具体编号,也没有对应关系。
三个发现合起来指向同一件事:这些公告不是新闻,是公开的口径样本。读对了,它是排期和材料的地基;读错了,它就是一个会让人做错决策的排行榜。
这篇写的就是怎么读,以及读完记到哪。
二、为什么不能直接读排行榜
先排除三种最常见的错读方式,都是我自己当天差点犯的。
2.1 错读一:不看口径就比大小
这是最容易犯的。备案与登记是两条线:
|--------------|---------------------------|------------------------------------------|
| | 备案 | 登记 |
| 针对对象 | 自研模型,或对已备案模型做了影响生成内容调整的服务 | 通过 API 接口或其他方式直接调用已备案大模型能力、且未做上述调整的应用或功能 |
| 拿到的编号 | 备案编号 | 上线编号 |
| 公示内容(属地公告原文) | 模型名称、备案编号 | 上线编号 |
| 材料深度 | 高 | 相对简化 |
| 周期量级 | 明显更长 | 明显更短 |
两条线的数字不能横向比,因为它们描述的是两类不同主体的活动。
判断方法很简单:看公告标题。 标题写"已备案信息公告"的,数字是备案;写"登记信息公告"的,数字是登记;写"已备案(登记)信息公告"的,两类都有,要看附件分开统计。
2.2 错读二:把"累计"当成"今年新增"
累计是自属地开展受理以来的总和,包含全部历史。要看节奏,必须把同一条线的前后两期放在一起比差值。
举一个实际例子:广东备案这条线,9 月 3 日累计 194 款,9 月 24 日累计 195 款------本期只新增 1 款。而同期登记这条线在 9 月 15 日一期就新增 23 款。
两条线的增速不在一个档位上。这才是信息。 如果只看"累计 195 款"和"累计 101 款"这两个总数,得不出任何有用的判断,甚至会得出相反的结论。
2.3 错读三:忽略时点差异
同一批公告的时点可能相差一到两周。举一组实际数字(均为各自最新一期公告口径):
|-----------------|-------------------|------------------|------------------|
| 属地 | 公告时点 | 备案累计 | 登记累计 |
| 北京 | 9 月 24 日 | 319 款(本期新增 22 款) | 该期未公告 |
| 上海 | 9 月 17 日 | 该期未公告 | 236 款(本期新增 12 款) |
| 广东 | 9 月 24 日/9 月 15 日 | 195 款(本期新增 1 款) | 101 款(本期新增 23 款) |
| 浙江 | 9 月 23 日 | 115 款(本期新增 11 款) | 本期新增 2 款 |
| 江苏 | 9 月 24 日 | 110 款(本期新增 12 款) | 该期未公告 |
| 湖北 | 9 月 23 日 | 13 款(本期新增 3 款) | 该期未公告 |
| 全国(截至 8 月 31 日) | 9 月 14 日 | 1112 款 | 731 款 |
时点最早与最晚相差 9 天。在新增密集期,9 天足够让两个数字失去可比性。
所以横向对照要么统一时点,要么降低结论精度。 说"同属第一梯队"是稳的;说"A 是 B 的 1.4 倍"很可能是错的。
另外注意"该期未公告"这一列。 它不等于"该地为零",只说明这一期的公告范围。多数属地备案与登记分开公告,一期只发其中一类。 把"未公告"读成"没有",会得出完全错误的结论。
三、速查表:认读公告前先记住的四组对照
3.1 三种编号对照
一家企业名下可能同时挂着三种编号,性质、来源、公示位置都不同:
|---------------|-------------------------------|---------------|----------------------|
| 编号类型 | 来源 | 用途 | 常见公示位置 |
| 生成式服务备案编号 |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形如省份标识-模型英文名-日期序号 | 自研/微调模型的对外服务 | 产品详情页、显著位置,注明模型名称与编号 |
| 上线编号 |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登记 | 调用已备案模型的应用或功能 | 产品详情页、显著位置 |
| 算法备案号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 | 算法机制透明 | 官网显著位置 |
| ICP 备案号 | 工信部备案系统 | 网站/应用主体登记 | 网站页脚 |
这张表最常见的用法是排查公示错误 :确认自己现在页面上写的是哪一种编号,再对照公告要求应该写哪一种。写错类型是公示不规范里占比很高的一类。
3.2 属地公告中的措辞差异
同一个登记路径,三份公告的表述侧重不同:
|----|---------------------------------------------------------------------------------------|
| 属地 | 公告原文表述(节选) |
| 广东 | 对于通过 API 接口或其他方式直接调用已备案大模型能力......需通过属地网信部门履行登记程序 |
| 浙江 | 对于通过 API 接口或其他方式直接调用已备案大模型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浙江省网信办同意 ,采用登记方式,允许上线提供服务 |
| 上海 | 对通过 API 或其他方式直接调用已备案模型能力......会同我市相关部门开展登记工作 |
这三种措辞的差异是有用的。 "需"强调义务、"经同意...允许"强调程序结果的取得、"会同"提示多部门参与------如果你的产品落在登记这条线上,公告里那句话就是判断流程长度的起点。
3.3 公示要求的属地对照
|--------|----------------------------------------|
| 属地 | 对已上线应用的要求(公告原文口径) |
| 北京 | 显著位置或产品详情页面公示,注明模型名称、备案编号;并添加生成合成内容标识 |
| 江苏 | 同上 |
| 浙江 | 同上 |
| 广东(备案) | 显著位置或产品详情页面标明所取得的备案号;并添加标识 |
| 广东(登记) | 显著位置或产品详情页面标明所取得的上线编号 |
| 上海(登记) | 显著位置或产品详情页面标明所取得的上线编号;并添加标识 |
| 湖北 | 显著位置或产品详情页面公示,注明模型名称、备案编号(该期公告未展开标识表述) |
两条规律:
一是备案线公示"模型名称 + 备案编号",登记线公示"上线编号"。 两条线的公示内容不同,写混了就是不合规。
二是某期公告未展开标识表述,不等于标识义务不适用。 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来自强制性国家标准与专门办法,独立于公告写法。公告没提,照样要加。
3.4 公告中的固定要素
把公告拆开看,固定包含这几项,每一项都有用途:
|--------|--------------------------|
| 要素 | 用途 |
| 公告标题 | 判断本期口径(备案/登记/两者) |
| 统计截止日期 | 判断时点是否可比 |
| 累计数 | 判断属地整体规模与成熟度 |
| 本期新增数 | 判断当下受理量(比累计数更有用) |
| 附件表格 | 逐条列出模型名称、备案单位、编号、时间、适用场景 |
| 公示要求段 | 对照自己页面的公示是否达标 |
| 咨询电话 | 属地口径最快的确认方式 |
附件表格是整份公告里最有价值的部分,下面单独说。
四、附件表格怎么用:找一条和自己最像的记录
公告的附件通常逐条列出,字段大致是:序号、属地、模型名称、备案单位、备案编号、备案时间、适用场景。
这张表最实用的用法不是数数,是找参照。
方法是:在自己的产品形态里提炼三个特征------面向谁、模型从哪来、做了什么改造------然后在附件里找一条最接近的记录,逐字段对照:
|----------------------|-------|---------|----------|
| 对照字段 | 自己的情况 | 参照记录的情况 | 差异是否影响路径 |
| 服务形态(网页/小程序/APP/API) | | | |
| 适用场景描述 | | | |
| 模型来源(自研/微调/调用) | | | |
| 备案单位(是品牌方还是运营实体) | | | |
| 编号类型(备案号/上线编号) | | | |
三个经验:
一是备案单位这一列值得细看。 从公开的附件样本里能看到,同一品牌下的备案主体常常不是同名公司------生态公司、软件公司、区域公司代集团备案是常见形态。如果你的主体结构和某个参照记录类似,那么它的编号写法、主体表述方式都可以直接参考。
二是找不到完全对得上的记录,本身就是信息。 如果属地附件里几十条记录,没有一条和你的形态接近,那说明你的形态在该属地可能是新的,沟通成本要预留更宽。
三是适用场景那一列决定材料的一多半。 场景写得具体还是笼统,直接影响后面的材料口径。
五、落地:三张台账
读完公告,如果不落到台账上,过两周就忘了。这一节给三张表的结构,直接建表即可。
5.1 属地公告台账
|--------|----------|---------------------|
| 字段 | 说明 | 示例 |
| 属地 | 省/市 | 广东 |
| 公告标题 | 原文标题 | 广东省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已备案信息公告 |
| 口径 | 备案/登记/两者 | 备案 |
| 统计截止日期 | 公告写明的截止日 | 2026-09-24 |
| 累计数 | 公告口径总数 | 195 |
| 本期新增 | 本期待统计量 | 1 |
| 公示要求要点 | 从公告摘录 | 标明备案号 + 添加标识 |
| 咨询电话 | 公告所附 | 见公告 |
| 记录时间 | 本行录入日期 | 2026-09-30 |
维护节奏: 每期公告发布后录一行,不要覆盖旧行。台账的价值在时间序列上------只有连续几行放在一起,才看得出该属地的受理节奏和口径变化。
5.2 本主体编号台账
|---------|------------------------|
| 字段 | 说明 |
| 编号类型 | 备案号/上线编号/算法备案号/ICP 备案号 |
| 编号值 | 完整编号 |
| 对应产品/服务 | 哪条业务线 |
| 取得日期 | |
| 公示位置 | 具体页面与位置描述 |
| 公示状态 | 已公示/待更新/不符 |
| 下次复核日期 | |
这张表的作用是防止三类错误: 编号类型写错、产品与编号对应关系缺失(写了"均已备案"却没对应)、产品改版后公示被移走而无人发现。
5.3 咨询答复台账
|--------|---------------------|
| 字段 | 说明 |
| 咨询日期 | |
| 受理单位 | 属地网信部门(记录名称) |
| 我方描述 | 产品形态、模型来源、是否改造(三句话) |
| 对方答复 | 原文记录,不做转述 |
| 答复适用条件 | 答复针对的是什么前提 |
| 后续动作 | 需要准备什么、什么时候 |
为什么要逐字记答复: 属地电话答复往往带前提条件(比如"如果是这种形态就走......")。转述会丢掉前提,而丢掉前提的答复很容易被误用。记原文,同时记前提。
5.4 跨属地经营的三种情形
真实业务里,主体与服务的属地关系经常不是一一对应。下面三种情形各记什么,建议在台账里提前区分。
情形一:主体在一地、上游模型在另一地。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走登记这条线时,登记的前提之一是上游模型已备案------而这个前提的确认,需要知道上游是在哪个属地完成备案的。
要记的是: 上游模型的名称、备案主体、备案编号、备案属地;以及本方属地对这类上游的确认方式。不要假设"上游备案了"这个结论是静态的------上游换模型、旧版本下架,都会影响前提是否仍然成立。
情形二:同一服务面向多地用户。
用户在哪里,不等于你的主体在哪里,但服务的对外呈现会跨属地。
要记的是: 各属地公告中对公示要求的表述(有的写"标明备案号"、有的写"注明模型名称、备案编号"),以及本方产品页面的公示写法是否能同时满足。做法上取交集再略从严,比按某一地的写法一刀切稳妥。
情形三:集团多主体(品牌方、运营实体、生态公司)。
从公开的公告附件里可以观察到,同一个品牌下的备案主体常常不是同名公司------生态公司、软件公司、区域公司代集团备案是常见形态。
要记的是: 哪条业务线挂在哪个主体名下、对应的编号是什么、公示时以哪个主体口径呈现。这张对应关系不建立起来,最容易出现的错误是"产品页写的公司名"和"编号台账里的主体"对不上------而这恰好是属地公告反复强调的公示要点之一。
三种情形的共同点: 它们都不是"属地口径"问题,而是主体与编号的对应关系问题。属地公告能告诉你某个属地要求怎么写,但"我方有几条业务线、分别挂在哪"只有自己知道。这也是为什么第 6 节的 A 组清单要放在最前面。
六、核验清单(可勾选)
分四组。A、B 两组建议在启动申报前完成,C 组建议每季度过一遍。
A 组:把自己的线定下来(6 项)
- 已确认服务是否面向境内公众提供(公开入口、公开注册、公开售卖额度均属之)
- 已确认模型来源:自研/微调,还是调用上游已备案模型
- 已确认是否对模型输出做过影响生成内容的调整(注入私有语料、调整输出组织逻辑、场景深度定制)
- 已据此判断走备案还是登记,且有书面结论
- 已确认对外公示的编号属于哪一种,四种编号未混用
- 已明确本次申报的服务名称,各处材料口径一致
B 组:把属地读明白(6 项)
- 已找到属地最近三期备案公告与登记公告原文
- 已确认该属地是双线分开公告还是合并公告
- 已摘录属地公告中对已上线应用的公示要求原文
- 已拨打属地咨询电话,并按三句话结构说明自身情况
- 已记录答复原文及其适用前提
- 已把属地公告发布节奏纳入排期(多久一期、每期新增量)
C 组:公示与标识(5 项)
- 公示位置属于显著位置或产品详情页面(仅写在隐私政策、用户协议里不算)
- 公示内容包含模型名称与对应编号,且编号类型与备案/登记匹配
- 生成合成内容已添加显式标识
- 元数据中已包含隐式标识
- 导出、下载、复制路径上标识不会丢失
D 组:机制与跟踪(4 项)
- 已指定专人订阅属地公告栏目并维护属地公告台账
- 本主体编号台账已建立,每种编号分开登记
- 已明确变更(换底座模型、加 RAG、改输出逻辑、主体变更、开放公网)后的重新判断流程
- 备案之外的独立义务各自有责任人(安全评估、标识、公示、投诉举报)
A 组最关键,也最不依赖外部信息。 属地公告能帮你确认口径,但"我们是什么形态"这个问题,只有自己能回答。而这一步答错,后面的材料准备全部要返工。
七、触发规则:看到什么要动
台账不是记完就完。下面这张表把"看到什么"和"要做什么"绑起来,避免漏动作。
|------------------------|----------------------------|
| 观察到的变化 | 触发动作 |
| 属地公告口径变化(如新增一类公告、措辞调整) | 重新核对自身路径判断,必要时重新咨询 |
| 属地公示要求表述与现行做法不一致 | 立即核对页面公示内容与位置,安排整改 |
| 属地本期新增量明显上升 | 重新评估受理排期,预留更多沟通时间 |
| 附件中出现形态接近的新记录 | 作为参照样本,核对自身材料口径 |
| 自身产品或主体发生变化 | 按变更流程重新判断路径,更新编号台账 |
| 上游模型方备案状态变化 | 核对登记前提是否仍成立(上游已备案是登记的前提之一) |
最后一条容易被忽略: 登记这条线的前提之一是上游模型已备案。如果上游的备案状态发生变化------比如换了个未备案的模型、或原模型版本下架------你的登记前提就需要重新确认。这是需要盯着上游的原因。
八、排障:三个典型症状
|--------------|-----------------------------|---------------------------|-----------------|
| 症状 | 最可能的根因 | 先改什么 | 别做什么 |
| 被要求补正公示材料 | 公示内容缺"模型名称与编号的对应关系",或编号类型写错 | 先核对编号类型,再补对应关系,最后确认位置是否达标 | 别只在隐私政策里加一句概括表述 |
| 排期总是延后 | 属地节奏没纳入排期,或材料口径反复调整 | 查属地近三期公告,把节奏作为排期输入 | 别在没确认路径前先写完整套材料 |
| 咨询得到的答复前后不一致 | 咨询时未说明产品形态前提,或未记录答复前提 | 按三句话结构重问一次,逐字记录答复与前提 | 别把带前提的答复当成通用结论用 |
第二行值得展开一句: 排期延后最常见的根因不是效率,是在没确认路径的前提下先写了整套材料 。路径判断是零成本动作,材料准备是高成本动作------顺序反了,成本会翻倍。
九、成熟度分级
按自己的现状对一下位置:
L0 口头级------知道要做备案,但说不清自己走哪条线,也没读过属地公告。
L1 认读级------能正确区分备案与登记,读过属地公告,知道公示要求是怎么回事。
L2 台账级------属地公告台账、本主体编号台账、咨询答复台账都在维护;每期公告发布后有人录入。
L3 门禁级------台账与触发规则接入了内部流程:公示内容变更、编号类型变化、上游模型变更,都会触发对应的核对动作,不通过就不放行。
升级的瓶颈依次是: L0 到 L1 是认知问题(读几份公告就能解决);L1 到 L2 是习惯问题(有没有人负责按期录入);L2 到 L3 是权责问题------需要有人愿意把"不核对不放行"写进流程。难点始终在最后一步。
十、六个反模式
反模式一:拿累计数当排行榜看。 累计数包含全部历史,且口径可能不同。要看趋势,看每期新增。
反模式二:把"该期未公告"读成"该地为零"。 多数属地双线分开公告,一期只发一类。
反模式三:把三种编号当一种。 备案编号、上线编号、算法备案号格式不同、来源不同、公示位置不同。
反模式四:公示写成概括表述。 写"已使用已备案模型"既不构成显著公示,也没有对应关系,是常见的补正原因。
反模式五:只在产品改版时想起来公示。 页面改版容易把公示信息移走或删掉,而这件事通常没有责任人。把它放进编号台账的复核项里。
反模式六:先写材料,后定路径。 路径判断零成本,材料准备高成本,顺序不能反。
十一、FAQ
问:我该看属地公告还是看全国公告? 两者都要。全国公告给总量与趋势(如截至 8 月 31 日备案 1112 款、登记 731 款),属地公告给口径与节奏。判断自身路径,以属地公告和属地答复为准。
问:属地累计数量多,是不是说明审核更松? 数量说明受理经验足、流程成型,与审核松紧不是一回事。数量高通常意味着口径更明确、节奏更可预期,这对排期是好事。
问:附件里的记录能不能直接照抄编号格式? 编号由系统生成,不能自行编写。能参考的是主体表述方式、场景描述口径、公示措辞------这些才是附件表格的价值。
问:公告没提标识,是不是不用加? 要加。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来自强制性国家标准与专门办法,独立于公告写法。
问:我们不在公告列出的属地里,是不是不用管? 公告是属地受理工作的公开结果,与你是否在名单上无关。判断依据始终是你是否面向境内公众提供服务。
问:跨属地经营怎么处理? 按各自属地口径分别确认。主体与服务的属地关系、上游模型所在的属地,都会影响沟通路径,建议逐一落到台账里。
问:公告多久发一期? 各地不一致。有的属地按月甚至更密,有的间隔更长。看往期汇总页最直接------这也是判断属地节奏最快的办法。
问:这些数字对我们的实际决策有什么影响? 三个用途:判断属地受理成熟度、判断属地产业形态倾向、辅助选址与配套政策判断。它不能替代"我走哪条线"和"我材料够不够"这两个判断。
十二、总结
回到开头那句话------"我们要不要也去那边注册一个主体"。
现在这个问题可以拆成三层来答了:
第一层,那个数字是什么口径。 备案还是登记,统计到哪天,本期新增多少。 第二层,它说明了什么。 属地受理成熟度、产业形态倾向、上下游主体分布。 第三层,它不能说明什么。 你的产品该走哪条线,你的材料够不够。
三层里,前两层靠公开信息就能解决,第三层只能自己回答。 而三层的顺序不能反:先看口径,再看趋势,最后才谈决策。
公告是公开的口径样本。它最实际的价值不在于告诉你"别人做了多少",而在于给你一个可以对照的坐标:这个属地受理过什么形态、要求什么材料、公示怎么写。
把它读成排行榜,它会误导你;把它读成样本,它能省掉你几轮返工。
附:本文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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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 来源与时点 |
| 北京:累计备案 319 款(新增 22 款) | 网信北京,2026 年 9 月 24 日公告 |
| 上海:累计登记 236 款(新增 12 款) | 网信上海,2026 年 9 月 17 日公告 |
| 广东:累计备案 195 款;累计登记 101 款 | 网信广东,2026 年 9 月 24 日备案公告、9 月 15 日登记公告 |
| 浙江:累计备案 115 款(新增 11 款) | 网信浙江,2026 年 9 月 23 日公告 |
| 江苏:累计备案 110 款(新增 12 款) | 江苏网信网,2026 年 9 月 24 日公告 |
| 湖北:累计备案 13 款(新增 3 款) | 网信湖北,2026 年 9 月 23 日公告 |
| 全国:备案 1112 款、登记 731 款(截至 8 月 31 日) | 国家网信办,2026 年 9 月 14 日公告 |
以上数字均为各地公告当期口径,后续期次会更新。用于对内材料或对外沟通时,建议直接引用属地最新一期公告原文并标注时点。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