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3GPP TS 23.256 技术规范,主要定义了3GPP系统对无人机(UAV)的连接性、身份识别、跟踪及A2X(Aircraft-to-Everything)服务的支持。
3GPP TS 23.256 技术规范:
【免费】3GPPTS23.256技术报告-无人机系统(UAS)的连接、识别和跟踪资源-CSDN文库
6 A2X服务
6.1 架构模型和概念
6.1.1 一般概念
A2X通信有两种操作模式,即基于PC5参考点的A2X通信和基于Uu参考点的A2X通信。这两种操作模式可以由用户设备(UE)独立用于不同的A2X通信。
基于PC5参考点的A2X通信由LTE和/或NR支持。
基于Uu参考点的A2X通信由连接到5GC的NR支持。
A2X利用TS 23.285 [12]中定义的LTE PC5和NR PC5。对于EPS中的LTE PC5,不支持TS 23.285 [12]中定义的网络调度操作模式,A2X仅使用UE自主资源选择模式。
不支持基于NR的PC5的组播模式。
如6.2.5条款所述,支持基于存储在统一数据管理(UDM)中的用户配置文件的A2X服务订阅。
支持利用Uu连接和不利用Uu连接(即能够使用Uu但不使用的UAV UE)的无人机用户设备(UAV UE)。不利用Uu功能的无人机可以使用A2X进行C2通信、广播远程识别码(BRID)和分布式探测与避让(DDAA),并通过A2X1在3GPP范围之外的传输上进行配置。
注1:不使用Uu功能的UAV UE是3GPP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因为它们使用A2X1由A2X应用服务器进行配置,并实现3GPP指定的PC5连接。
支持具有UICC的无人机和没有UICC的无人机(即没有订阅移动网络运营商(MNO)的无人机)。没有UICC的无人机只能在被授权为"不受E-UTRA服务"和"不受NR服务"时执行A2X通信。
无人机系统服务(USS)不需要对使用PC5进行A2X服务(即BRID、DDAA、基于地面的DAA)进行特定授权。对于没有UICC的无人机,或有UICC但不在覆盖范围内或由未执行UUAA的PLMN服务的无人机,仅通过A2XP预配置或A2X1授权使用基于PC5的通信进行A2X服务。
在本规范版本中,UAV UE可能支持基于PC5参考点的A2X通信的A2X功能,和/或基于Uu参考点的A2X通信的A2X功能。
在本版本中,当UAV UE使用相同的侧链路载波时,不同PLMN服务的UAV UE之间的NR PC5通信是可能的。
基于NR PC5的预配置使用UE自主资源选择的UAV UE可以独立于服务PLMN进行NR PC5通信。UE应支持TS 23.287 [11]的5.1.2.2条款中描述的程序,以便在"不受E-UTRA服务"和"不受NR服务"时,UE可以执行基于PC5参考点的A2X通信。为了执行这些程序,UE应可靠地定位在相应的地理区域内。否则,UE无权发送。
注2:定义UE如何在特定地理区域内定位不在本规范的范围内。当UE在3GPP无线接入技术(RAT)的覆盖范围内时,例如,它可以使用从服务PLMN派生的信息。当UE不在3GPP RAT的覆盖范围内时,它可以使用其他技术,如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用户提供的位置不是有效输入。
注3:假设A2X解决方案的任何安全性都由SA WG3处理。
注4:其他标准开发组织(SDO)开发的A2X应用层方案不在本规范的范围内。
6.1.2 架构参考模型
6.1.2.1 基于PC5和Uu的A2X架构参考模型
6.1.2.1.1 基于PC5和Uu参考点的非漫游5G系统架构
4.2.3条款描述了A2X通信的非漫游架构。
6.1.2.1.2 基于PC5和Uu参考点的漫游5G系统架构
4.2.4条款描述了A2X通信的漫游架构。
6.1.2.1.3 基于PC5参考点的跨PLMN 5G系统架构
在跨PLMN的PC5参考点A2X通信的情况下,需要在一定区域内的UE之间以一致的方式配置PC5参数。跨PLMN PC5情况的架构类似于4.2.3和4.2.4条款中定义的架构。
6.1.2.2 基于AF的A2X通信服务参数配置
5G系统提供网络功能(NF)暴露(NEF)服务,以实现PLMN中的NF与A2X应用服务器之间的通信。图6.1.2.2-1显示了基于AF的A2X通信服务参数配置的高级视图。A2X应用服务器可以通过NEF向PLMN提供A2X服务参数。NEF将A2X服务参数存储在统一数据存储(UDR)中。
图6.1.2.2-1:基于AF的A2X通信服务参数配置的5G系统架构
6.1.2.3 基于Uu的A2X架构参考模型的MBS
A2X利用TS 23.287 [11]的4.2.2A条款中为V2X定义的内容,但有以下区别:
- V2X被替换为A2X。
6.1.2.4 参考点
参见TS 23.287 [11]的4.2.6条款。
6.1.2.5 基于服务的接口
参见TS 23.287 [11]的4.2.5条款。
6.1.3 功能实体
参见TS 23.287 [11]的4.3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