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一
e前必须有数字,e后必须为整数。
并不完全按照科学计数法的规定来(e前的数字可以任意大小,并不是只能是大于等于1小于10)。
题目二
C++不支持嵌套函数定义。
在 C++中,函数的定义必须在全局作用域或者类作用域中进行,不能在另一个函数内部定义函数。
例如以下代码在 C++中是错误的:
cpp
void outerFunction() {
void innerFunction() {
// 函数体
}
}
然而,C++支持在函数内部声明和定义函数指针类型的变量,也可以使用 lambda 表达式来实现类似嵌套函数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模拟一些嵌套函数的行为特性。但这与真正的嵌套函数定义是不同的。
题目三
参考答案:
本问题涉及到两个方面:
- C++继承体系中构造函数的调用顺序。
- 构造函数中调用虚函数问题。
C++继承体系中,初始化时构造函数的调用顺序如下 :
(1)任何虚拟基类的构造函数按照他们被继承的顺序构造
(2)任何非虚拟基类的构造函数按照他们被继承的顺序构造
(3)任何成员对象的函数按照他们声明的顺序构造
(4)类自己的构造函数
据此可知 A*p = newB;
先调用A类的构造函数再调用B类的构造函数。
构造函数中调用虚函数,虚函数表现为该类中虚函数的行为,即在父类构造函数中调用虚函数,虚函数的表现就是父类定义的函数的表现。
why?原因如下: 假设构造函数中调用虚函数,表现为普通的虚函数调用行为,即虚函数会表现为相应的子类函数行为,并且假设子类存在一个成员变量int a;子类定义的虚函数的新的行为会操作a变量,在子类初始化时根据构造函数调用顺序会首先调用父类构造函数,那么虚函数回去操作a,而因为a是子类成员变量,这时a尚未初始化,这是一种危险的行为,作为一种明智的选择应该禁止这种行为。
所以虚函数会被解释到基类而不是子类。 据此可以得到答案C正确。
题目四
记录一下,原理是会的,就是算错数了......
题目五(强制类型转换的优先级)
强制类型转换的优先级高于+ - * /
题目六(虚函数指针)
类的大小只与成员变量(非static数据成员变量)和虚函数指针有关,还要考虑到对齐. 所以类A的大小:4个字节(int _a)+4个字节(指向虚函数的指针) = 8个字节。
题目七(抽象类知识点)
抽象类概念
在虚函数的后面写上 =0 ,则这个函数为纯虚函数。包含纯虚函数的类叫做抽象类(也叫接口类),抽象类不能实例化出对象。
派生类继承后也不能实例化出对象,只有重写纯虚函数,派生类才能实例化出对象。
纯虚函数规范了派生类必须重写,另外纯虚函数更体现出了接口继承。
cpp
class Car
{
public:
virtual void Drive() = 0;
};
class Benz :public Car
{
public:
virtual void Drive()
{
cout << "Benz-舒适" << endl;
}
};
class BMW :public Car
{
public:
virtual void Drive()
{
cout << "BMW-操控" << endl;
}
};
void Test()
{
Car* pBenz = new Benz;
pBenz->Drive();
Car* pBMW = new BMW;
pBMW->Drive();
}
题目八(整体提升)
参考答案:C
%02x表示输出最少2位,不足补0. 第一个ch=-1,负数拓展到32位需要补1,所以是ffffffff 第二个先转换为无符号数ff(255), 正数拓展补0,由于最少输出2位,所以是ff。
整体提升
- 有符号整数提升是按照变量的数据类型的符号位来提升的。
- 无符号整数提升,高位补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