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消防工程施工技术
3.6.1 消防系统的分布分项工程及施工程序
1.消防工程的分布分项工程
-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水喷雾灭火系统
- 细水雾灭火系统
-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
-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 气体灭火系统
- 泡沫灭火系统
- 干粉灭火系统
- 防烟与排烟系统
-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消防工程施工程序
- 消防水泵:基础验收-泵体安装-吸水管 安装-出水管安装-单机调试
- 消火栓系统:干管 安装-立管支管安装-箱体稳固-附件安装-强度严密性试验-冲洗-系统调试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 管安装-报警阀 安装-立管 安装-分层干支管 安装-喷洒头支管安装-管道试压-管道冲洗-减压装置安装 -报警阀配件及其他组件安装-喷洒头安装-系统通水调试
- 水喷雾灭火系统:支吊架制作安装-管道安装-管道冲洗-管道试压-吹扫-喷头安装 -控制阀组部件安装-系统调试
- 细水雾灭火系统:储水储气瓶组的安装-泵组及控制柜安装-管道试压冲洗吹扫-细水雾喷头安装-系统调试
- 消防水炮灭火系统:干管安装-立管安装-分层干支管安装-管道试压-管道冲洗-消防水炮安装 -动力源和控制装置安装-系统调试
-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干管安装-立管安装-分层干支管安装-管道试验-管道冲洗-灭火装置及附件 安装-动力源和探测控制装置安装-系统调试
- 气体泡沫干粉:设备和组件安装-管道安装-管道试压-吹扫-系统调试
- 防排烟系统:支吊架制作安装-风管制作安装-风管强度及严密性试验-风机及阀部件安装 -防排烟风口安装-单机试运行-系统调试
- 自动灭火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线管 敷设-线缆 敷设-线缆连接 -绝缘测试 -设备安装-单机调试-系统调试-系统检测验收
3.6.2 消防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1.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施工技术要求
- 钢筋混凝土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进水管、出水管应加防水套管、钢板 等,管道应采用法兰连接 吗,振动管道加设柔性接头。
- 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安装消声止回阀,控制阀、压力表 。总出水管上安装压力表、压力开关。安装压力表时加设缓冲装置
- 消防水泵接合器,接口、本体、连接管、止回阀、安全阀、放空管、控制阀。止回阀的安装方向应使消防用水能从消防水泵接合器进入系统
- 地下式消火栓顶部进水口或顶部处水口应正对井口。顶部进水口或处水口语井盖地面的距离不大与0.4m
- 室内消火栓栓口不应安装在门轴侧,栓口距离地面1.1m'
- 室内消火栓安装完成后、取屋顶试验消火栓、首层取2处进行试射试验
- 消火栓系统调试包括:水源调试和测试、消防水泵调试、稳压泵或稳压设备调试、减压阀调试、消火栓调试、自动控制探测器调试、干式消火栓系统的报警阀等快速启闭装置调试。报警阀的附件包括电动阀和电磁阀等阀门、排水设施调试、联锁控制试验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要求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横向安装设2-5%0坡度。坡向排水管
- 直立型、下垂型洒水喷头与顶板的距离75-150mm,喷头安装前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喷头安装必须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专用扳手、严禁利用框架施拧
- 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
- 水流指示器使电器元件部件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调试:水源测试、消防水泵调试、稳压泵调试、报警阀调试、排水设施调试、联动试验
3.水喷雾灭火系统安装要求
- 雨淋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先安装水源控制阀、雨淋报警阀、雨淋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雨淋报警阀、配水干管的连接使水流方向一致
- 喷头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吹扫合格后进行安装
- 系统调试:水源测试、动力源和备用动力源切换试验、消防水泵调试、稳压泵调试、雨淋报警阀、电动控制阀、 气动控制阀调试、排水设施调试、联动试验
4.细水雾灭火系统安装要求
- 储水瓶组、储气瓶组安装、固定和支撑面稳固、压力表朝向操作面、安装高度与方向一致
- 柱塞泵时,安装后应充装润滑油并检查油位
- 喷头安装应在试验、冲洗合格后进行。喷头与管道连接采用端面密封或o型圈密封,不得采用聚四氟乙烯、麻丝、胶黏剂等密封材料。
5.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安装要求
- 泡沫液进场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供货方现场组织检查,共同取样留存,按全项检测需要量确定。
- 消防炮安装应在供水管线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安装
-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完毕后,做喷射功能调试
6.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安装要求
- 官网安装完毕后、进行强度试验、冲洗、严密性试验
- 模拟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取间接排水方式、具备良好的排水能力。
- 系统调试:水源调试和测试、消防水泵调试、气压稳定装置调试、自动控制阀和灭火装置手动控制功能调试、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切换调试、系统自动跟踪定位灭火模拟调试、模拟末端试水装置调试、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试验、联动控制调试
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技术要求
- 灭火剂储存装置安装后、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低压二氧化碳灭火器的安全阀通过专用的泄压管接到室外
- 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完成后,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
- 安装在吊顶下的不带装饰罩的喷嘴、其连接管道管端螺纹不应露出吊顶。安装在吊顶下的带装饰罩的喷嘴,其装饰罩应紧贴吊顶。
- 气体灭火系统的调试项目包括:模拟启动 试验、模拟喷火 试验、模拟切换操作。
8.泡沫灭火系统施工技术要求
- 常压钢质泡沫液储罐进行盛水试验、静压力,焊接接头外表面清理干净、使之干燥、试验时间不应小于1h,目测无渗漏
- 管道安装完毕后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试验前将泡沫产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隔离。
- 地上式泡沫消火栓应垂直安装。大口径出液口朝向消防车道
- 泡沫灭火器调试:动力源和备用动力的切换试验。水源测试、消防泵和稳压设备的试验、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调试、泡沫产生装置的调试、报警阀的调试、泡沫消火栓的冷喷试验、泡沫灭火系统的喷水喷泡沫试验。
9.干粉灭火系统施工技术要求
- 电缆隧道,灭火装置安装在顶部、喷口朝下或通过带有角度调整功能的支架、喷头朝向一侧的电缆桥架
- 货架式储物仓库、将灭火装置安装在每层货架顶部、喷口朝下或通过带有角度调整功能的支架安装在仓库的顶部、喷头朝向货架各层
- 机电设备间、灭火装置安装在机电设备间的顶部、喷口朝下或通过带有角度调整功能的支架、喷口朝向机电设备的各个表面
- 干粉灭火装置的联动控制组件进行模拟启动试验。自动模拟启动试验和手动模拟启动试验。
10. 防排烟系统施工技术要求
- 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耐火等级符合要求。进场时进行燃烧性能报告
- 排烟防火阀的安装方向、位置正确、阀门顺气流方向关闭。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表面不应大于200mm,排烟防火阀独立支吊架
- 防排烟风机设在混凝土或钢架基础上,且不应设置减震装置;排烟系统与通风空调系统共用且需要设置减震装置时,不应使用橡胶减震装置
- 风管系统安装完成后,进行严密性检验,排烟风管 的允许漏风量按中压系统确定
- 防排烟系统调试包括设备单机调试和系统联动调试,包括:排烟防火阀的调试、常闭送风口、排烟阀或排烟口的调试、活动挡烟垂壁的调试、自动排烟窗的调试、送风机排烟风机的调试、机械加压系统风速及余压调试、机械排烟系统风速风量调试、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自动排烟窗、
11.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设备的施工技术要求
- 各类管路暗敷时,应敷设在不燃结构内,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 火灾自动报警线应单独布线、穿入金属管内或金属线槽内
- 控制与显示类设备应与消防电源、备用电源直接连接,不应使用电源插头。
- 对于安装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盖物;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多孔送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 对于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安全位置确保视场角覆盖探测区域,避免光源直接照射在探测器的探测窗口
- 可燃气体探测器、根据气体密度确定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分别对探测器、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装置、消防控制设备、进行逐个单机检测、正常后系统调试
- 火灾报警控制器及现场部件调试;消防联动控制器及现场部件调试
- 消防专用电话系统调试
-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调试、各类火灾探测器的调试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调试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调试、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调试
-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传输设备调试
- 火灾报警、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调试
- 卷帘系统调试、防火门禁系统调试
- 气体、干粉系统调试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调试、消火栓系统调试
- 防排烟系统调试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调试
- 电梯、非消防电源等相关系统控制调试
- 系统整体联运控制功能调试
12.工业项目消防系统的技术要求
- 根据工业建筑存储的物料性质、生成操作条件、建筑物体积等因素配置不同消防设施和灭火系统
- 火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
- 油浸式变压器。水喷雾灭火系统、其他固定式灭火系统
- 其他带油电气设备。干粉灭火系统。燃气发电机组。全淹没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钢铁冶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计算中心、通信中心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 液压站、润滑油站中低细水雾灭火系统
- 储存锌粉、碳化钙、低压硫酸钠 等不得 设置室内外消防给水。
- 石油储备库、储罐。设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或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消防冷却水 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工业项目很多消防站,类型与数量与企业的火灾危险性相适应。火电厂单台容量300MW及以上的,设置企业消防站 。不少2辆 消防车,其中一辆为水罐、泡沫 消防车。另一辆干粉、干粉泡沫联用车。
3.6.3 消防工程验收规定与实施
1.消防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
-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内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管理
- 特种建设工程
- 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万平方米 或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
- 建筑总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 的体育馆、会堂、展览馆、博物馆
- 大于1.5万 的民用机场 航站楼、客运车站 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车室
- 大于1万 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 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阅览室、健身、休闲场馆、大学教学楼、图书馆、食堂、门诊楼、劳动密集型加工车间
- 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儿童用房、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病房、中小学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宿舍、劳动密集型劳动员工宿舍
- 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放映厅、夜总会、网吧、游艺厅、浴室、就把、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 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 城市轨道交通、隧道交通、发电、变配电工程
- 易燃易爆工厂、仓库、车展码头。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 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智慧调度室、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2.特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
- 条件
- 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
- 有完整的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 建设单位对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施工设计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确认消防质量符合标准
- 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检测合格
- 所需资料
- 消防验收申请表
- 竣工验收报告
-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组织及验收程序
- 消防验收的组织形式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实施
- 县级以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
- 跨行政区域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所在行政区域上一级主管部门指定
- 消防验收程序
- 验收受理:建设单位组织填写消防验收申请表。
- 现场评定
- 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 局部消防验收:建设单位申请,可局部消防验收
- 消防验收的期限: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受理 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现场评定检查合格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施工过程中的消防验收
- 消防施工程序
- 建筑物主题完成精装修之前,消防工程的设备和干线管网应就位并调试,配合精装修完成各类元件、部件安装。最后系统调试和检测
- 消防验收形式
- 隐蔽工程消防验收
- 粗装修消防验收:仅留下室内精装修时,对安装的探测、报警、显示、喷头等部件的消防验收。功能性验收。不具备投入使用的条件
- 精装修消防验收:全部安装完成各类元件、部件。具备投入使用条件
5.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
-
消防验收备案
- 竣工验收合格 后5个工作日 内,建设单位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
- 消防验收备案表
- 竣工验收报告
-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消防验收抽查
- 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对象 、随机选派人员、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