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是银行向个人或企业等借款人提供资金,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一种融资方式,金融机构常见的业务之一。今天我们不讲贷款的每一个点的全部细节,只讲讲 银行在会计角度如何处理贷款业务的。
贷款的生命周期
站在银行会计角度来看,整个周期我们关注的就4个点:贷款到期情况、贷款种类、贷款发放、贷款收回。
贷款的到期情况

第一种情况:贷款到期借款人一直没有正常还款。
第二种情况:借款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还款。
以上两种情况对应的会计处理当然也是不同的。
贷款种类
信用贷款:凭借信用,个人如工资单、社保公积金缴纳记录,或者用大数据算出信用等级,企业如行业地位以及声望等等。
担保贷款:顾名思义,就是要把某些东西放在银行。如房产证等。担保贷款又细分三种:质押、抵押、第三方担保。
贷款发放
从会计的角度就是银行的资产科目新增了一笔贷款,而负债科目也新增了一笔存款。什么意思呢。
我们在前面的文章讲过简要会计恒等式: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也讲过存款属于银行的负债,因此我们的会计分录是这样的(说明:实际上在放款时银行的会计分录比这个复杂,我们这里为了方便理解,把会计分录简化了)
借:贷款 ------ 本金
贷:吸收存款 ------XX 客户
上面的会计分录中,借方的贷款在银行的角度是银行的资产,贷方是银行的负债,吸收存款------XX客户代表放款到客户在本行的账户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抵押贷款,比如抵押了房产证,还要记一笔表外科目 "收:代保管有价值品 XXXX 房产证"。就是为了防止贷款又坏账风险时用来处置用的。
贷款收回
贷款收回比较复杂,因为还要收利息,并且贷款收回一般是分期收回,假设分 i 期,每一期还本金 X,还利息 Y,对应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XX客户存款 X+Y
贷:贷款本金 X
贷:利息收入Y
上面的会计恒等式解释下来就是:XX客户存款是银行的负债,在借方的时候是减少,贷款本金是银行的资产,贷方的时候是减少,利息收入本质上是属于所有者权益的,贷方表示增加,因此还是符合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贷款的利息
会计涉及收入及收入确认,从时间上看,"贷款利息"可以分为计息日 和收息日。一般计息日是每个季度末月的20日。
对应的计息日会计分录: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上述应收利息是属于资产类的科目,通俗的讲是别人欠我的;利息收入是收入类的属于损益类的,分别在恒等式的两侧,因此同增。
注意在中国大陆使用的会计准则是权责发生制,即不管是不是真正发生了对应的资金收付,但是权利和义务已经形成,符合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那对应收息日又分两种情况:
已收到:
借:XX客户存款
贷:应收利息
这一步骤是确认利息收入的过程,客户用存款来付利息,负债科目减少,应收利息作为资产在贷方也是减少的,在会计角度上,等式也是成立的。这样也实现了利息计提和利息确认的解耦 ,至于为什么要解耦,因为应收利息有可能最终收不回来。
未收到:
借:应收未收利息
贷:应收利息
如果这部分利息未收到,则将应收利息过渡到应收未收科目,这样也方便会计核算。如果一直没有收到这部分利息,但计提时算了收入的,因此,在会计上要用红字进行冲减,类似于计提利息的反交易(相同的分录,但是以原值的负值),未收回的利息纳入表外继续追讨。
收入冲减
上面我们提到,在利息计提时,有这样一个分录: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因为是权责发生制,因此虽然理想情况下,我们认为能收到这部分利息,但是现实情况下,可能会收不到利息或者只收回了部分,那我们又计提了收入,这时候该怎么办呢?
假如用户应该付利息:X元,先付了Y元,还剩X-Y元未付,这时候会计分录:
借:客户活期存款 Y
贷:应收利息 Y
借:应收未收利息 X-Y
贷:应收利息 X-Y
上面第一组分录,银行负债减少,资产减少,第二组分录,都是资产科目,为一加一减。
过了一段时间,剩余的这部分利息还是没有收到,也就是说收回的可能性很小了,但是我们在计提的时候是按照全部利息来计提的,计提到了利息收入科目,该如何处理呢?假如这部分利息金额为Z,则科目如下:
借:应收未收(红字 -Z)
贷:利息收入(红字 -Z)
解释 :用红字登记 "应收未收"(资产类科目)借方 (-Z),表示冲减原已确认的应收利息资产 Z。用红字登记 "利息收入"(收入类科目)贷方 (-Z),表示冲减原已确认的利息收入 Z。
通过上述红字冲减,"应收未收" 科目余额由 Z 变为 0,"利息收入" 科目余额由 X 调整为 (X - Z),修正了因逾期不再符合确认条件的账务处理,确保会计信息准确反映实际财务状况。
还有如下几个注意点:
(1)什么时候做红字冲减?会计规定是逾期90天。
(2)逾期90天冲减了之后,还是要去向客户要,所以Z就放到了表外,再找人去催账。
(3)一旦要回来还是作为利息收入(如果收回本金是作为营业外收入)。
贷款损失准备
以贷款逾期为例进行说明,比如贷款 发生了损失,主要分为如下几个步骤:
(1)客户可能已还了好几期,但是剩下的贷款还不上并且逾期了。
(2)剩下的贷款就结转到逾期科目里面要罚息,然后又回收了一些贷款。
借:逾期贷款
贷:贷款
(3)当逾期超过 90 天,再结转到非应计贷款里面。不计息,然后就派人去催。
借:非应计贷款
贷:逾期贷款
(4)客户实在还不了了,这时收回的可能性不大了,那我们这时候需要要告诉记录下来,可能收不回来的事实,这时候引入一个减值损失准备的东西
借:贷款减值损失 X
贷:贷款损失准备 X
"贷款减值损失" 是损益类(费用类)科目,借方登记增加额,反映因贷款可能发生减值而确认的损失金额 Y。 "贷款损失准备" 是资产类科目(贷款的备抵账户),贷方登记增加额,代表为应对贷款潜在损失而计提的准备金额 Y,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提前对可能的贷款损失进行准备。在资产负债表生成的时候,要将备抵科目冲抵处理,减少资产账面价值。
(5)贷款确实收不回来了,这时候经过报批流程,核销(打标记)收不回来了。
借:贷款损失准备 X
贷:非应计贷款 X
"贷款损失准备" 是资产类备抵科目,借方登记减少额,用其冲销已确认无法收回的贷款本金,体现对贷款损失的实际处理。
"非应计贷款" 是资产类科目,贷方登记减少额,通过核销将已确认无法收回的贷款本金从账面上转销,使资产核算更真实准确。
后期情况
核销了之后,并不是说这个贷款就不要了,还是要派人去催款,但是这个时候如果收回来款,就变成了"营业外收入"了,可以说是意外之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