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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课 寡头](#第十四课 寡头)
第十四课 寡头
寡头市场与博弈论
寡头市场由少数几家企业主导,每家企业的决策(如定价、产量)都会显著影响其他竞争对手的利润,反之亦然。
在这种环境下,企业不再是面对一个给定的市场价格(如完全竞争)或一个固定的需求曲线(如垄断),而是必须像下棋一样,预测并应对其他参与者的行为。博弈论正是一门专门研究人或组织之间策略性互动的科学。
- 策略性互动:我的最优决策,取决于你将如何决策;而你的最优决策,也取决于我将如何决策。每个人在做选择时,都必须将对方可能的反应考虑进来。
博弈的分类
根据博弈人之间能否达成有约束力的协议可以将博弈分为不同类型。
- 非合作博弈
- 核心思想:博弈人独立选择策略以最大化自身利益。
- 解释:非合作不等于敌对,指的是参与者之间没有事先达成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协议。每个参与者都是一个独立的决策单元,在规则允许的框架内自由行动。这是经济学中最常分析的博弈类型,例如,两家公司独立决定自己的产品价格。
- 合作博弈
- 核心思想:博弈人先通过谈判达成一个有约束力的合作协议,然后再根据协议分享合作所产生的成果。
- 解释:这类博弈的分析重点不在于每个人如何独立决策,而在于如何通过合作把蛋糕做大,以及如何公平地分配这个蛋糕。例如,两家公司决定合资成立一个新项目,博弈的重点是谈判如何分配股权和未来的利润。
- 联盟博弈
- 核心思想:介于前两者之间的一种混合形态。博弈中存在多个参与者,他们可以自由地组成若干个联盟。
- 解释:在联盟的内部,成员之间是合作关系,共同行动以实现联盟的集体利益。而在不同的联盟之间,则是非合作的竞争关系。例如,在手机操作系统市场,多家手机厂商可能组成一个安卓联盟,与苹果的 iOS 联盟进行竞争。
策略的分类
策略是参与者在博弈中的行动计划,告诉参与者在何种情况下应采取何种行动。
- 纯策略 :
- 定义:一个博弈人在博弈中可以选取的确定的行动计划。
- 解释:纯策略是一个完整的、无歧义的决策规则。它明确规定了在任何一种可能的情况下,参与者都将选择一个特定的行动。
- 例子:在"石头、剪刀、布"这个游戏中,一个纯策略就是"这次一定出石头"。在企业定价中,一个纯策略就是"无论竞争对手如何定价,都定价100元"。
- 混合策略 :
- 定义:纯策略集合上的一个概率分布。
- 解释:当参与者不确定地选择其行动时,就采取了混合策略。不是选择一个确定的行动,而是为每一个可能的纯策略分配概率。
- 例子:在"石头、剪刀、布"游戏中,一个典型的混合策略是:"我以1/3的概率出石头,1/3的概率出剪刀,1/3的概率出布"。采取这种策略的目的,是为了让自己的行为变得不可预测,从而使对手无法针对性地制定出克制自己的策略。
博弈三要素
为了精确地描述一个博弈,必须明确定义以下三个核心要素。它们共同构成了对一个策略情景的完整说明。

- 博弈人集合 :
- 定义:博弈中所有参与决策的个人或组织。
- 图中示例:在上面的博弈中,参与者就是博弈人1 (行选择者) 和博弈人 2 (列选择者),博弈人集合为 {博弈人 1, 博弈人 2}。
- 纯策略集合 :
- 定义:每个博弈人所有可能采取的确定性行动的集合。
- 图中示例:博弈人1的纯策略集合是其所有可以选择的"行",即 {上, 中, 下}。博弈人2的纯策略集合是其所有可以选择的"列",即 {左, 中, 右}。
- 回报函数 :
- 定义:在所有博弈人选择了各自的策略后,每个博弈人所能获得的收益或效用。在一个博弈矩阵中,回报函数就由矩阵中每个单元格内的数值来表示。
- 图中示例 :
- 每个单元格里都有一对数字,例如 (4, 3)。按照惯例,第一个数字是行博弈人(博弈人 1)的回报,第二个数字是列博弈人(博弈人 2)的回报。
- 例如,如果博弈人 1 选择策略"上",同时博弈人 2 选择策略"左",那么博弈的结果就是博弈人 1 获得 4 的回报,博弈人 2 获得 3 的回报。同样,如果博弈人 1 选择"下",博弈人 2 选择"右",那么博弈人 1 获得 2 的回报,博弈人 2 获得 8 的回报。
- 整个矩阵共同构成了这个博弈的回报函数。
非合作博弈的纳什均衡
在非合作博弈中,每个参与者都在独立地思考:"考虑到其他人可能会怎么做,我应该怎么做才能让自己最好?" 当所有参与者的思考和决策达到一个稳定的终点时,我们就找到了纳什均衡。
在一个由各博弈人的策略组成的策略组合中,如果给定其他博弈人的策略选择,没有任何一个博弈人有动机单方面地改变自己的策略,那么这个策略组合就是一个纳什均衡。
简单来说,纳什均衡就是一个无悔的状态。一旦达到了这个策略组合,事后没有任何一个人会觉得自己"当初要是换个策略就好了"。
寻找纳什均衡:划线法
可以利用之前的博弈矩阵通过简单的划线法来找到纯策略纳什均衡。
- 分析博弈人 1 的最优选择 :
- 假设博弈人 2 选择左:博弈人 1 面临的回报是 {上=4, 中=2, 下=3}。他的最优选择是"上",我们在 4 下面划线。
- 假设博弈人 2 选择中:博弈人 1 面临的回报是 {上=5, 中=8, 下=9}。他的最优选择是"下",我们在 9 下面划线。
- 假设博弈人 2 选择右:博弈人 1 面临的回报是 {上=6, 中=3, 下=2}。他的最优选择是"上",我们在 6 下面划线。
- 分析博弈人 2 的最优选择 :
- 假设博弈人 1 选择上:博弈人 2 面临的回报是 {左=3, 中=1, 右=2}。他的最优选择是左,我们在 3 下面划线。
- 假设博弈人 1 选择中:博弈人 2 面临的回报是 {左=1, 中=4, 右=6}。他的最优选择是右,我们在 6 下面划线。
- 假设博弈人 1 选择下:博弈人 2 面临的回报是 {左=0, 中=6, 右=8}。他的最优选择是右,我们在 8 下面划线。
- 寻找均衡点:观察整个矩阵,寻找哪个单元格里的两个数字都被划了线。发现只有单元格 (上, 左) 里的回报 (4, 3) 满足这个条件。因此,这个博弈的纯策略纳什均衡是 (上, 左)。
纳什均衡:一种自我实现的预期
纳什均衡的美妙之处在于,它可以被理解为一种"自我实现的预期"。
- 如果博弈人1预期博弈人2会选择左,那么博弈人1的最优选择就是上。
- 同时,如果博弈人2预期博弈人1会选择上,那么博弈人2的最优选择就是左。
- 由于双方的预期引导他们采取了恰好能证实对方预期的行动,这个 (上, 左) 的结果就变得非常稳定。一旦进入这个状态,就没有人有动力去改变,预期成为了现实。
强纳什均衡
对纳什均衡概念的加强版,考虑了参与者之间"结盟"的可能性。
- 普通纳什均衡:只要求没有任何单个参与者有动机单方面偏离。
- 强纳什均衡:要求没有任何一个"联盟"(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个人组成的小团体)有动机通过协同改变策略来使联盟内所有成员都变得更好。
- 例子:在找到的 (上, 左) 均衡中,回报是 (4, 3)。考察博弈人 1 和 2 能否组成一个联盟,通过共同改变策略来改善双方的境况。比如,如果他们共同约定将策略变为 (中, 中),回报将是 (8, 4)。因为 8 > 4 且 4 > 3,所以这个改变对双方都有利。因此,(上, 左) 这个纳什均衡不是一个强纳什均衡。
纳什均衡的存在性
约翰·纳什 在1950年证明:
- 在任何参与者数量有限、且每个参与者都只有有限个纯策略的博弈中,至少存在一个纳什均衡。
- 这个均衡可能是纯策略的,也可能是混合策略的。
- 核心意义:这个定理是现代博弈论的基石。它向我们保证,纳什均衡这个解的概念不是空洞的,对于任何一个(符合条件的)策略情景,我们总能找到一个稳定的、可预测的均衡结果。
- 混合策略的重要性:在很多博弈中(如"石头、剪刀、布"),并不存在纯策略的纳什均衡。此时,唯一的均衡就是参与者采取混合策略,以一定的概率随机选择自己的行动。纳什的证明覆盖了这种情况,确保了均衡的普遍存在性。
占优策略
在分析博弈时,有时某个参与者的某一策略,无论其对手如何选择,都比他的其他任何策略要好。这时,理性的选择就变得异常简单。
- 定义:如果无论其他博弈人选择什么策略,策略 s 都是博弈人 A 的最佳选择,那么策略 s 就是博弈人 A 的占优策略。
经典案例(囚徒困境)
警方逮捕了两名合伙犯罪的嫌疑人,将他们分开关押审讯。警方证据不足,除非有人招供,否则只能以轻罪判处两人各1年监禁。警方向每名嫌疑人提供了以下交易:
- 如果两人都否认,则各判 1 年。
- 如果你认罪而对方否认,你将被无罪释放(0),而对方将被重判 3 年。
- 如果两人都认罪,则各判 2 年。
寻找占优策略:
让站在嫌疑人1的角度思考他的最优策略:
- 假设嫌疑人2选择认罪:如果我(嫌疑人1)选择认罪,我将被判 2 年。如果我(嫌疑人1)选择否认,我将被判 3 年。在这种情况下,认罪"是我的最佳选择 (因为 2 < 3)。
- 假设嫌疑人2选择否认:如果我(嫌疑人1)选择认罪,我将被无罪释放 (0)。如果我(嫌疑人1)选择否认,我将被判 1 年。在这种情况下,认罪仍然是我的最佳选择 (因为 0 < 1)。
结论:无论嫌疑人2是认罪还是否认,对于嫌疑人1来说,认罪这个策略带来的结果都严格优于否认。因此,认罪是嫌疑人1的占优策略。由于这个博弈是对称的,我们用同样的方法分析嫌疑人2,会得出完全相同的结论:认罪也是嫌疑人2的占优策略。
强占优与占优策略均衡
- 定义:无论其他人选择什么策略,对博弈人A来说,如果策略 s1 的回报总是严格大于 s2 的回报,那么我们称 s1 强占优于 s2。
在囚徒困境中,认罪就是一个强占优策略,因为它在任何情况下都比否认要好。
- 占优策略均衡:当一个博弈中的所有参与者都拥有占优策略时,由这些占优策略组成的策略组合,就是一个占优策略均衡。
- 囚徒困境的均衡:在这个例子中,唯一的纳什均衡就是 (认罪, 认罪),其结果是双方各判 2 年。
囚徒困境的核心矛盾
这个博弈之所以被称为"困境",是因为它揭示了一个深刻的矛盾:
个体理性导致了集体非理性。
- 从两个嫌疑人各自的角度看,选择认罪是无可辩驳的、最理性的选择。
- 但当双方都做出这个理性选择后,他们陷入了 (-2, -2) 的结局。这个结局,对于他们集体而言,显然不如他们当初都选择否认所能达到的 (-1, -1) 的结局要好。
- 该例子展示了为什么在缺乏信任和有效沟通(即非合作博弈)的情况下,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有时反而会损害所有人的共同利益。这个模型可以用来解释寡头之间的价格战、军备竞赛等诸多现实问题。
混合策略均衡
有些博弈中,如果总是坚持某种固定的行动,就会输得很惨。为了获胜,必须变得不可预测。
混合策略的概念
- 定义:博弈人不再选择一个确定的行动,而是选择一个概率分布,按照这个特定的概率随机地选择自己的行动。
- 核心逻辑:不可预测性本身就是一种策略。在激烈的对抗中,一旦意图被对手识破,对手就能轻易击败你。因此,必须让自己的选择随机化,让对手无从捉摸。
混合策略纳什均衡
- 定义:当所有博弈人都采用某种混合策略(即设定好了各自的概率),并且在给定对手概率分布的情况下,没有任何人有动机去改变自己的概率分布时,这个状态就是混合策略纳什均衡。
- 纳什定理:在有限博弈中,至少存在一个纳什均衡。如在纯策略中找不到(划线法失效),那么均衡一定隐藏在混合策略中。
经典案例:石头剪刀布
一个最典型的零和博弈(一方赢就是另一方输,或者是平局)。可以利用上图的矩阵来分析为什么纯策略行不通。
- 纯策略的失败(死循环) :
- 如果你出锤子,我的最优策略是出布。
- 如果你出布,我的最优策略是出剪刀。
- 如果你出剪刀,我的最优策略是出锤子。
- 结论:如果你试图固定下来(采取纯策略),我总能找到克制你的方法。在这个矩阵中用划线法找不到任何一个双划线的单元格,意味着不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
- 混合策略均衡的达成 :
- 为了不被对手利用的最佳策略是让对手猜不到自己出什么。
- 最优概率:在这个对称的博弈中,最直观的均衡是每人以 1/3 的概率随机出锤子、剪刀或布。
- 为什么这是均衡:假设策略是 (1/3 锤子, 1/3 剪刀, 1/3 布)。此时,无论对手出什么(哪怕他一直出锤子),他在长期博弈中的期望收益都是一样的(1/3 赢,1/3 输,1/3 平)。既然对手无论怎么变招,都无法提高他的期望收益,他就没有动力去改变这个 (1/3, 1/3, 1/3) 的策略。自己也是同理。因此,双方都保持 (1/3, 1/3, 1/3) 的随机策略,就是这个游戏的纳什均衡。
现实中的应用
混合策略均衡不仅仅存在于猜拳游戏中,它广泛存在于现实世界的竞争中:
- 点球大战:射手不能总是踢左边,门将也不能总是扑右边。他们必须随机选择方向,且这个随机概率要符合统计学上的最优分布。
- 商业促销:商场不能在固定的时间打折,否则消费者会只在打折时购买。随机的、不可预测的促销活动往往更有效。
- 军事巡逻:巡逻队的路线和时间必须是随机的,如果按固定时间表巡逻,敌人就能轻易避开。
寡头市场的定义与特征
寡头市场是介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之间的一种市场结构,也是现实经济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形态(如汽车、航空、通信运营商等)。
市场结构:少数卖者主导
寡头市场最直观的特征是卖者的数量很少,通常只有几家大企业控制了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
- 数量特征:市场中有且仅有若干个(少数几个)企业。
- 产品特征:这些企业生产的产品可以是完全相同的(如钢铁、水泥),也可以是类似的但有差异的(如手机、汽车)。但关键在于,市场上没有其他相近的替代产品。
- 进入壁垒:市场处于封闭或半封闭状态,没有潜在的进入者。这意味着存在极高的进入壁垒(如巨大的规模经济、专利壁垒或极高的资本门槛),保护了现有寡头的地位。
市场力量:有限的定价权与相互依赖
与完全竞争企业(完全的价格接受者)和垄断企业(完全的价格制定者)不同,寡头企业的市场地位非常独特。
- 定价能力:寡头企业不是被动接受价格,它们拥有一定的设定价格的能力。
- 相互依赖性 :寡头市场的灵魂。一家企业的盈利能力,不仅仅取决于其自身的决策,还受到其他企业行为的显著影响。这种利润上的紧密关联,使得任何一家企业都无法独善其身。
- 例子:如果中国移动降低了资费,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用户可能会流失,利润会下降。反之亦然。
行为模式:策略性互动
正是由于上述的相互依赖性,寡头企业在做决策时,必须表现出高度的策略性。
- 博弈思维:寡头企业之间的关系,本质上就是一场博弈。企业在采取任何行动(如调整价格、改变产量、投放广告)之前,必须像下棋一样进行深思熟虑:我这样做,竞争对手会怎么反应?对手的反应反过来会如何影响我的利益?
- 非独立决策:在完全竞争或垄断市场中,企业只需要关注市场需求和自己的成本。但在寡头市场中,企业必须时刻关注竞争对手的动向。这种基于对手行为预期的决策过程,就是策略性互动。
寡头企业的策略变量
策略变量的重要性
寡头市场区别于垄断市场的一个重要特征。
- 对于垄断企业:设定价格 P 和设定产量 Q 是等价的。因为需求曲线是固定的,确定了一个,另一个就自动确定了。
- 对于寡头企业:当企业选择不同的策略变量进行竞争时,市场最终达到的均衡状态(价格高低、利润多少)可能是完全不同的。这意味着博弈的规则本身改变了博弈的结果。
核心策略变量(产量与价格)
- 产量竞争:企业决定生产多少产品(例如:石油输出国组织 OPEC 决定每个成员国的原油配额)。
- 价格竞争:企业决定产品的售价(例如:两家加油站决定今天的油价)。
竞争模式的确定方式
在现实中,企业究竟是进行产量竞争还是价格竞争,往往取决于它们的产能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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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产量竞争的情形:当企业的定价能力受到产能约束的限制时。
- 逻辑:如果建立新工厂或扩大生产线非常困难,产能就是固定的。此时,企业实际上是在决定"我要把多少产能投放市场"。这种情况下,企业之间的互动更接近于产量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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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价格竞争的情形:当企业拥有过剩产能时。
- 逻辑:如果企业不仅能满足当前需求,还有大量的闲置机器或服务能力(如淡季的酒店、运力过剩的航空),那么扩大产量的边际成本很低。此时,企业为了抢夺市场份额,主要的手段就是调整价格。这种情况下,企业之间的互动更接近于价格博弈。
竞争的激烈程度
上述两种竞争模式的残酷程度是不同的。价格竞争通常比产量竞争更加激烈。
- 在价格竞争中,特别是当产品差异很小的时候,只要你的价格比对手低一点点,你就可能抢走对手的大部分甚至全部客户(赢家通吃)。这容易引发恶性的价格战,导致所有企业的利润都大幅下降,甚至趋向于零(类似于完全竞争的结果)。
- 相比之下,产量竞争通常比较温和,企业通过控制供应量,往往能维持一个高于边际成本的市场价格,从而获得正的经济利润。
双寡头产量竞争案例
为了简化分析,首先构建一个理想化的双寡头市场模型,通过具体的数字来看看合作与竞争会导致怎样不同的结果。
基本假设:
- 市场供给:只有两个企业(双寡头)向市场供应水。
- 生产成本:假设水的开采极其容易,两个企业的边际成本和固定成本均为零(MC = 0)。这意味着总收益就等于总利润。
- 市场需求 :消费者对水的需求函数为线性,即 Q = 120 - P(或者写作 P = 120 - Q)。这里 Q 是两个企业的总产量 (Q = q1 + q2)。

合作的情形:垄断与卡特尔
如果两个企业决定不再内卷,而是坐下来通过商量共同进退,会发生什么。
- 总利润最大化目标:从宏观的市场总产量表可以看出,当市场总产量为 60 时,对应的价格是 60,此时全行业的总利润达到最大值 3600(60 * 60)。任何高于或低于 60 的产量,总利润都会减少。
- 卡特尔:如果两个企业共同商定产量,它们实际上就形成了一个卡特尔。卡特尔不仅指企业之间的协议,更指这种像一个垄断者一样行动的企业联合体。
- 合谋:企业之间关于生产多少、收取什么价格的协议被称为合谋。
- 分配方案:为了维持这个垄断利润,两个企业会达成协议,每家生产 30 单位,然后平分 3600 的总利润,即每家获得 1800。这是对双寡头集体而言最有利的结果。
非合作的情形:纳什均衡
然而,在现实中,反垄断法禁止公开合谋,或者企业之间缺乏足够的信任。当企业必须独立做出产量决策时,情况发生了变化。
- 利润函数 :由于市场价格 P 取决于总产量 (q1 + q2),即 P = 120 - q1 - q2。
- 企业1的利润 = 价格 * q1 = (120 - q1 - q2) * q1
- 企业2的利润 = 价格 * q2 = (120 - q1 - q2) * q2
- 反应函数 :每个企业都想在给定对手产量的情况下,最大化自己的利润。通过求偏导数可以得到每个企业的"最优反应函数":
- 企业1的最优产量 q1 = 60 - 0.5 * q2
- 企业2的最优产量 q2 = 60 - 0.5 * q1
- 这意味着,如果你生产得越多,为了维持价格不崩盘,我就得生产得越少。
- 纳什均衡的计算 :当两个企业的产量选择互为最优反应时,市场达到稳定。联立解上述两个方程,我们可以得到:
- q1 = 40
- q2 = 40
- 均衡结果:市场总产量 Q = 40 + 40 = 80。市场价格 P = 120 - 80 = 40。每个企业的利润 = 40 * 40 = 1600。总利润 = 3200。
结果分析:为什么合谋会破裂?
对比合作(卡特尔)结果和纳什均衡结果,可以发现一个现象:
- 合作时:总产量 60,价格 60,单家利润 1800。
- 纳什均衡时:总产量 80,价格 40,单家利润 1600。
纳什均衡下的利润比合作时要低。那为什么企业不生产 30,而要增加到 40 呢?可以通过第三张图的博弈矩阵解释这个囚徒困境式结局:

- 背叛的诱惑:假设现在的状态是合作状态 (30, 30),每人赚 1800。此时,如果企业1偷偷将产量从 30 增加到 40,而企业2保持 30 不变。市场总产量变为 70,价格变为 50。企业1的利润 = 40 * 50 = 2000。这比合作时的 1800 更多,企业2的利润 = 30 * 50 = 1500。这比合作时的 1800 少了。
- 纳什均衡的必然性:由于存在单方面增加产量来抢占利润的动机(从 1800 增加到 2000),两个企业都会倾向于增加产量。只要产量小于 40,企业就有增产的动力。一旦双方都增加到了 40,再想增产到 50,利润反而会下降(从 1600 降到 1500,如矩阵所示)。因此,(40, 40) 成为了一个谁都不愿意改变的纳什均衡。
结论(寡头均衡的规律)
这个例子揭示了寡头竞争的一个普遍规律。
- 寡头市场的总产量大于垄断产量 (80 > 60),但小于完全竞争产量(在零成本下,完全竞争产量应为 120,价格为 0)。
- 寡头市场的价格低于垄断价格 (40 < 60),但高于完全竞争价格 (40 > 0)。
- 寡头企业的总利润小于垄断利润 (3200 < 3600)。
价格竞争
在寡头市场中,如果企业选择通过调整价格来争夺市场份额,其竞争结果高度依赖于产品之间是否存在差异。
同质产品的价格竞争(伯特兰悖论)
这个非常反直觉的理论基准告诉我们:如果产品完全一样,哪怕只有两家企业,竞争也会残酷到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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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条件:
- 两家企业生产完全同质化的产品,边际成本相同。固定成本为零。
- 消费者行为:完全理性,且只在乎价格。谁便宜买谁的,如果价格一样则随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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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价格战的逻辑:假设企业 A 定价 100 元(高于边际成本)。企业 B 为了抢占市场,理性的做法是定价 99.9 元。由于产品完全一样,消费者会全部涌向企业 B,企业 A 的销量瞬间归零。企业 A 为了夺回客户会将价格降到 99.8 元。这种"你降一点,我就比你更低一点"的削价竞争会一直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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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纳什均衡:只有当价格降无可降,即 价格 = 边际成本时,任何一方都不再有降价的动力(再降就亏本了),也不敢提价(一提价就失去所有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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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虽然只有两个寡头,但最终的市场结果(价格和效率)竟与完全竞争市场一模一样。企业的经济利润为零。这在经济学上被称为伯特兰悖论。
差异化产品的价格竞争
现实中,企业通常都能赚取利润,因为同质化这个假设太极端了。当产品存在差异时,价格竞争的烈度会显著降低。
- 差异化的缓冲作用:当产品存在差异时,企业就拥有了护城河。如果企业 A 稍微提价,它只会失去一部分对价格敏感的客户,而那些喜欢企业 A 独特功能的忠实客户仍然会留下来。这意味着企业 A 不再面临那种"要么拥有一切,要么一无所有"的极端需求曲线。
- 竞争结果:由于不必担心被对手完全替代,企业之间的竞争程度会减弱。均衡结果是:价格一般高于边际成本 (P > MC)。企业能够获得正的经济利润。产品差异越大,企业的定价权就越大,利润空间就越高。
产品差异化的来源
为了避免陷入同质化的恶性价格战,寡头企业会想方设法制造差异。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 物理差异:产品在功能、性能、外观、材质设计等客观属性上的不同。例如:安卓手机和苹果手机在操作系统和硬件设计上的区别。
- 空间差异: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而带来的便利性差异。例如:两家加油站,虽然油的品质一样,但一家在下班顺路的右边,一家在需要掉头的左边,这就是空间差异。
- 品牌差异:源于消费者心理认知、信任感或社会声望的差异。例如:两瓶成分几乎一样的矿泉水,贴上不同品牌的标签,价格就可以相差很大。这也是在上一课讨论的说服型广告所致力打造的差异。
寡头市场的社会福利
在评价一个市场结构的好坏时,通常会拿完全竞争(效率最高)和完全垄断(效率最低)作为标尺。寡头市场恰好处于这两者之间。
静态效率:介于竞争与垄断之间
从价格和产量的绝对水平来看,寡头市场的结果是一种折中。
- 价格水平:由于寡头企业拥有一定的定价权(不像完全竞争企业那样只能接受 P=MC),它们会把价格定在边际成本之上。因此,寡头市场的均衡价格一般高于完全竞争水平。但是,由于企业之间存在竞争(哪怕是有限的),它们又不敢像垄断者那样肆无忌惮地把价格提得太高。所以,其价格一般低于垄断水平。
- 产量水平:寡头企业为了维持价格,会限制产量。因此,其总产量低于完全竞争水平(社会最优产量),但通常高于垄断水平。
寡头市场的福利损失
由于寡头市场的价格高于边际成本(P > MC),这就意味着市场上存在无效率。
- 无谓损失的存在:总有一部分消费者,他们对产品的估值高于生产成本,但低于寡头设定的价格。这部分交易无法达成,导致了社会总剩余的损失,即无谓损失。
- 程度比较:虽然存在无谓损失,但由于寡头市场的产量比垄断市场更多,价格更低,所以其造成的无谓损失通常小于垄断市场。
寡头市场的无谓损失图解

三种市场结果的对比:
- 完全竞争水平 (Qo, MC):图中最右下角的点。这是社会最优的配置状态。此时价格等于边际成本 (P = MC),产量达到最大值 Qo。在这个点上,所有对产品估值高于成本的交易都发生了,不存在无谓损失。
- 垄断水平 (Qm, Pm):图中最左上角的点。垄断者为了最大化利润,将产量限制在最低的 Qm,并将价格设定为最高的 Pm。这导致了最大的资源配置扭曲。
- 寡头水平 (Q, P)**:图中中间的点。由于寡头之间存在竞争,他们无法像垄断者那样极度限制产量,但又拥有一定的市场力量使其价格高于边际成本。因此,寡头产量 Q* 位于 Qm 和 Qo 之间,价格 P* 位于 Pm 和 MC 之间。
无谓损失的几何含义:
- 图中标示的三角形区域(位于 Q* 和 Qo 之间,需求曲线之下,边际成本线之上),就是寡头市场的无谓损失。
- 含义:这部分面积代表了那些消费者的支付意愿高于生产成本(需求曲线高于 MC 线),但由于寡头定价过高导致交易未能达成(产量停留在 Q* 而没达到 Qo)所造成的社会净损失。
- 大小比较:这个三角形的面积明显小于如果产量停留在 Qm 时(垄断情形)所形成的无谓损失面积。这验证了结论:寡头市场的效率损失虽然存在,但通常小于垄断市场。
动态效率与规模经济:寡头的潜在优势
如果仅仅看上述两点,似乎寡头市场只是比垄断没那么坏而已。但寡头市场在现实中往往具有完全竞争市场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
- 平衡无谓损失与规模经济
- 逻辑:完全竞争市场要求有无数个小企业。但在很多现代工业(如汽车、芯片、大飞机)中,只有达到巨大的生产规模,平均成本才能降下来(规模经济)。
- 权衡:如果是无数个小作坊生产汽车,成本会极高。由几家大寡头生产,虽然定价会有加成(产生无谓损失),但它们的生产成本极低(规模经济)。寡头市场往往能在"定价带来的无效率"和"大规模生产带来的低成本"之间达到一个相对较好的平衡。
- 促进研究与开发
- 完全竞争的缺陷:在完全竞争市场,企业长期利润为零,没有多余的钱去搞科研;而且由于技术容易扩散,也没动力搞科研。
- 垄断的缺陷:垄断者虽然有钱,但缺乏竞争压力,可能变懒,不愿创新。
- 寡头的优势:寡头企业既有超额利润作为资金支持(有能力),又面临着竞争对手的巨大威胁(有动力)。为了在激烈的博弈中生存或压倒对手,寡头企业往往是社会中投入研发最积极、技术创新最活跃的群体(例如英特尔、华为、波音等)。这种动态的技术进步,长期来看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福利。
寡头企业之间的合并
在寡头市场中,企业不仅可以通过价格或产量进行非合作博弈,还可以尝试通过合并来改变市场结构。当两个或多个寡头合二为一时,会产生复杂的经济后果。
市场竞争效应:价格上升
合并最直接的后果是市场中独立决策者的数量减少。
- 竞争减弱:原本相互竞争的两个对手变成了同一家公司,内部协调取代了外部竞争。
- 价格趋势:随着竞争压力的减小,合并后的新企业拥有了更大的市场力量,更接近于垄断者。因此,模型预测市场的均衡价格一般会上升,而总产量会下降。这对消费者通常是不利的。
对竞争对手的影响(正外部性)
一般直觉认为合并是为了打败竞争对手,但在寡头模型(如古诺模型)中,合并往往会让没参与合并的竞争对手"搭便车"。
- 搭便车逻辑:为了推高价格,合并后的企业通常需要限制自己的产量。
- 正外部性:未参与合并的竞争对手(局外人)不需要削减产量,却能享受到由合并企业创造出来的更高的市场价格。因此,两个企业的合并往往会增加其他未合并企业的利润。这解释了为什么在现实中,听到竞争对手要合并的消息时,很多企业的股价反而会上涨。
效率效应(成本与技术)
企业合并并非总是为了垄断定价,它往往伴随着生产效率的提升,这被称为协同效应。
- 成本节省:通过合并,企业可以整合供应链、裁减重叠的行政部门、共享销售网络,从而实现规模经济,降低平均成本。
- 技术提升:合并可整合双方的研发团队和专利技术促进技术创新。如果成本降低的幅度足够大甚至可能让最终的市场价格不升反降。
社会福利的权衡
由于上述两种效应(竞争减弱带来的价格上涨 vs 效率提升带来的成本下降)同时存在且方向相反,合并对社会总福利的净影响不确定。
- 威廉姆森权衡:经济学家奥利弗·威廉姆森提出,我们需要权衡"价格上涨造成的无谓损失"与"成本下降带来的资源节约"。
- 判断标准:如果合并带来的成本节约(矩形面积)大于价格扭曲造成的无谓损失(三角形面积),那么合并对社会就是有利的;反之则是有害的。
公共政策:反垄断审查
正因为合并后果的不确定性,特别是其对消费者潜在的伤害,各国政府都对大企业之间的合并保持高度警惕。
- 事前审查:大型寡头企业(如互联网巨头、电信运营商)在进行合并前,通常需要向反垄断执法机构(如中国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美国的联邦贸易委员会)申报。
- 审查核心:监管机构会通过复杂的经济学模型来预测合并后的价格走势和效率收益,以决定是批准合并、禁止合并,还是附加条件批准(例如要求合并后的企业剥离部分资产)。
合谋与卡特尔
在寡头市场中,企业面临着巨大的诱惑:如果它们能够联合起来,像一个垄断企业那样行动,它们就能获得全行业最大的总利润。这种联合行动被称为合谋。
合谋的经济逻辑
- 基本目标:寡头企业通过达成协议,共同降低产量或提高价格。
- 效果:这种行为人为地制造了稀缺,将市场价格推高到接近垄断价格的水平,从而最大化了行业的总利润。这本质上是企业之间停止内卷,共同收割消费者剩余的过程。
显性合谋:卡特尔
当企业之间通过正式的协议(如签署合同、召开会议分配配额)来进行合谋时,这种组织被称为卡特尔。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卡特尔。
- 内在的不稳定性(欺骗动机) :
- 虽然卡特尔能带来高额的集体利润,但每一个成员企业都有强烈的背叛(欺骗)动机。
- 原因:在卡特尔协议的高价格下,价格远高于企业的边际成本。对于单个企业来说,如果它能偷偷地比协议规定的配额多卖一点点,它的利润会显著增加。
- 囚徒困境重现:每个成员都想搭便车多卖一点,最终结果往往是所有人都违反协议,导致产量激增、价格崩盘,卡特尔解体。
隐性合谋(长期博弈的力量)
显性合谋在大多数国家都是违法的,且存在欺骗动机,但是很多行业(如加油站、可乐)的价格依然能长期维持稳定,答案在于时间。
- 从一次性博弈到重复博弈如果博弈只进行一次(如前面的囚徒困境),背叛是唯一的理性选择。但在现实中,企业是在进行长期的、无限期的重复博弈。
- 心照不宣的合谋 :
- 在长期博弈中,企业不需要坐下来开会,就能达成一种默契的合作,这被称为心照不宣的合谋。
- 机制:企业会采用"触发策略"(如冷酷策略)。逻辑是:"只要你今天敢降价抢我的客户,明天我也降价,并且永远不涨回来。"
- 均衡策略:面对这种未来利润损失的威胁,企业会发现,为了眼前的一点短期利益而破坏长期的合作是不划算的。因此,维持高价、不打价格战成为了长期的纳什均衡。
影响合谋稳定性的因素
并非所有行业都能成功维持这种心照不宣的合谋。以下因素决定了合谋是容易维持还是容易破裂:
- 企业的贴现因子:企业有多看重未来。如果企业非常看重未来的利润(贴现因子高),它就不愿意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而牺牲未来的长期合作流,合谋更容易维持。
- 参与合谋的企业个数:企业数量越少协调起来越容易,互相监督成本越低,合谋越稳定。如果行业里有几十家企业,很难达成默契。
- 产品标准化程度:产品越标准(如水泥、钢铁),价格就是唯一的竞争维度,企业很容易监控对手是否降价。如果产品差异很大(如咨询服务),很难判断对手是否在变相降价,合谋较难。
- 产量或价格信息的可得性:如果市场信息透明,对手一降价就能立刻知道并进行报复,那么对手就不敢降价,合谋容易维持。
- 产业增长前景:如果行业快速增长,大家都能分蛋糕,没必要通过价格战抢地盘。如果行业萎缩,为了生存,企业更容易撕毁协议。
- 经济景气度:在经济繁荣时,需求旺盛,价格战的必要性降低。在经济萧条时,需求不足,企业为了抢夺有限的订单,更容易爆发价格战。
寡头市场的反垄断
由于寡头市场存在无谓损失,且企业之间容易形成可能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合谋,各国政府都会制定反垄断法(如美国的《谢尔曼法》、中国的《反垄断法》)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针对寡头市场的反垄断规制,主要聚焦于以下四种常见的行为类型。
合并与收购
这是反垄断机构日常审查最频繁的领域。当行业内的两个主要竞争对手计划合并时,政府会高度警惕。
- 关注点:合并会过度提高市场集中度,使合并后的新企业拥有过大的市场力量,从而有能力单方面提高价格或降低服务质量。
- 审查逻辑:并不是所有合并都会被禁止。监管机构会权衡反竞争效应(价格上涨)和效率效应(成本降低)。通常,只有当合并被认为会显著削弱市场竞争时(例如,合并后只剩下一两家巨头),政府才会予以阻止或附加条件批准。
合谋的概念
反垄断法打击的最严厉对象。如果在合并审查中政府还存在商量的余地,那么对于价格合谋,法律通常采取本身违法原则,即只要发现,就认定违法,无需讨论其后果。
- 定义:竞争对手之间秘密达成协议,共同固定价格、限制产量或划分销售市场。
- 危害:这种行为让原本应该竞争的企业结成了事实上的卡特尔,像一个垄断者一样剥削消费者,造成严重的社会福利损失。
排他性交易
这通常涉及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纵向限制。
- 定义:一家拥有市场势力的企业,要求其交易对象(如批发商或零售商)只能购买或销售自己的产品,而不得经营竞争对手的产品。
- 例子:一家占主导地位的饮料厂商告诉超市:"如果你想卖我的可乐,你就绝对不能把货架位置留给那个新品牌的饮料。"
- 反垄断逻辑:这种做法虽然有时是为了保护品牌投资,但更多时候被用来构筑进入壁垒。它切断了竞争对手的销售渠道,从而将潜在的挑战者扼杀在摇篮里。
掠夺性定价
一种旨在"先伤己,后杀人"的极端价格策略。
- 定义:主导企业暂时将价格降到成本以下(亏本销售),目的是将资金实力较弱的竞争对手挤出市场。一旦竞争对手倒闭或退出,该企业就会重新利用垄断地位将价格大幅提高,以弥补之前的损失并赚取超额利润。
- 执法难点:在现实中,很难区分掠夺性定价和正常的激烈的价格竞争。毕竟,低价在短期内对消费者是有利的。因此,反垄断机构在认定此类行为时通常非常谨慎,需要确凿证据表明该企业在未来有能力通过垄断高价收回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