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为七大原则概述,后面会有每个原则的介绍,喜欢的朋友可以蹲一下哦!!!!
Java设计模式的七大原则一般是指"面向对象设计原则",这些原则有助于在设计软件系统时提高代码的可维护性、可扩展性和灵活性。以下是这七大原则
- 单一职责原则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SRP)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原因引起变化,也就是说,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职责。
- 开闭原则 (Open/Closed Principle, OCP)
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这意味着在不改变现有代码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增加新代码来实现功能扩展。
- 里氏替换原则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
子类对象应该能够替代父类对象出现在任何地方,且程序的行为没有变化。即,子类应该能够完全替代父类,确保功能的一致性。
- 接口隔离原则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ISP)
不应该强迫客户端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换句话说,应该保持接口的高内聚性,避免一个接口过于复杂或臃肿。
- 依赖倒转原则 (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 DIP)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这个原则提倡通过接口或抽象类来降低模块间的耦合度。
- 合成复用原则 (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CRP)
尽量使用合成的方式来实现复用,而不是通过继承。合成可以提高灵活性,降低类之间的耦合度。
- 最少知识原则 (Law of Demeter, LoD)
一个对象应当对其他对象有尽可能少的了解。即,一个对象只应该和直接的朋友交互,而不应该对其他对象的内部实现细节有过多的了解。